这里举几个例子:
1. 1. “行使立法权和行使行政权的总统都由人民选举产生,总统不需要取得议会的信任。总统有固定的任期(4年),一旦当选,除非受到弹劾,无论是否得到议会信任,都任职到期满。”
逻辑问题:弹劾是否算是对总统的不信任?如果是,就不能说“总统不需要取得议会的信任”。如果不是,就是说议会在信任总统的情况下弹劾了总统。这逻辑上说的通吗?
2. 2. “人民选举议员,人民对选民负责”
3. 3. “众议员名额的分配,按照各州人数确定,大州名额多,小州名额多。”
4. 4. “美国的众议院、参议院分别代表大小州的利益”
这种说法推理不严谨,也不符合事实。
美国的宪法最初规定参议员由各州政府任命,而众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意图是让参议员代表州政府的利益,而让众议员代表选民的利益。1913年四月八日宪法第十七修正案改变了这种情况,让参议员也由选举产生。不管哪种情况,都得不出“美国的众议院、参议院分别代表大小州的利益”得结论。尤其是因宪法第十七修正案之后,不管是联邦参议员还是众议员都由选举产生,非由州政府任命,也和州政府没有关系,如何能代表州的利益。如果你说这里的州不是指的州政府,而是州的选民。那不如直接说代表选民的利益更准确,为什么要用带有歧义的【州】呢?
如果因为大州的众议员多就说众议院代表代表大州的利益。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可以说胖子代表了脂肪的利益,而瘦子则代表了骨头的利益?开个玩笑啦。:)
5. 5. “权力分立,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权力直接来自于人民,不是来自于议会,无需取得议会信任,议会是否信任,不影响总统执政。”
逻辑问题:总统由人民选举产生,不意味着权力直接来自于人民。总统的权利是美国宪法授予的。同样的,对于总统任命的官员,也不能说是官员的权利来自总统,至少在法制国家是这样的。官员的权利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总统的任命。任命或选举,与享有的权利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还是要谢谢你的文章,它让我思考了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