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加拿大人物志:两个来自加勒比岛国的加拿大人
文字:卓子
2012年10月19日,林肯•亚历山大(Lincoln Alexander)以九十岁的高龄,安详病逝于安省汉密尔顿市家中。他的遗体正安放在安省议会大厦,覆盖着加拿大国旗,供公众瞻仰。议会大厦外,加拿大国旗和安大略省旗,悬挂在半杆上,无声悲戚。总理哈珀在内的加拿大政要,都来向他致以最后的敬意。10月27日,加拿大政府将为这位加拿大人,在汉密尔顿市府举行国葬。
和美国解放黑奴的总统林肯同名的加拿大林肯先生,在加拿大青史留名,也正因为他的黑人身份。他的生身父母,是分别来自牙买加和圣文森特的移民,百分百黑人血统。
1922年元月21日,林肯生于多伦多。按当今世界通行的出生地国籍原则,他自然而然是个百分百合格的天生加拿大公民。他不需要递交移民申请,不需要移民住满三年,再次向加拿大政府申请入籍,更重要的,他不需要经历一番心理上的挣扎,宣誓效忠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极其继任者。
往往金发碧眼一统天下的加拿大政坛,因为他的黑人身份,他占据了加拿大历史上的好几个“第一”的位置,第一个黑人国会议员(1968年当选),第一个黑人省督(1985年获得安省第24任省督的任命)。
1988年加拿大政府对二战时日本裔加拿大人的不公平待遇,做国家道歉和赔偿,日裔加拿大人全国联合总会,捐赠一千二百万加元,联邦政府一比一拨款另外一千二百万加元,于1997年创建了致力于族裔和谐和跨文化理解的加拿大族裔关系基金会(Canadian Race Relations Foundation)。日裔加拿大人发起成立的基金会,首任会长不是任何日裔,而是这位黑人,林肯先生。
加拿大官方和民间媒体,都在热炒这位黑人“第一”先生,中国新华社都为此发了国际简讯,我想到了另外一位加勒比岛国加拿大移民。
10月2日,查理•若奇(Charlie Roach),因脑癌病逝于多伦多,享年七十九岁。我一直想为这位传奇人物写点什么文字,却找不到一个着眼点。黑人“第一”先生的极备哀荣,启迪了我的思路,前后脚迈进天堂的加勒比黑人兄弟,他们殊途同归的加拿大故事,如同硬币的两面,折射出加拿大这个国家的现实。
查理1933年9月18日,出生在加勒比的特立尼达(Trinidad),1955年来加拿大读书,在沙省大学念神学,准备成为神父,有点修道院内修身养性的况味。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降,校园内外民权运动的风起云涌,白浪滔天,也拍击着他年轻黑人留学生的心,再也无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倒没因成为民权的运动员而荒废自己的学业,而是潜下心来,跑到多伦多大学的法学院念法律,1963年通过加拿大严格的律师资格考试,挂牌从律师业。
在加拿大这样的民主法制国家,从事民权人权运动,不能采取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暴力,只能在法律的框架下,从立法层面上,点点滴滴改良社会,还有什么比掌握法律知识,熟悉法律程序,更重要的“武器储备”呢?
查理先生也由此成为林肯先生的学弟校友,林肯先生1953年从同一所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毕业,也是一位执业律师。相同的黑人身份背景,改变个人命运的途径,都很相似,教育,教育,还是教育,以至于林肯先生后来做了省督,十分关注教育和青年,他的自传,书名就叫Go to School, You're a Little Black Boy。
这两位同是黑人兄弟的人生道路,却又是如此天差地别。
他们各自祖国,就很不同吧。查理先生的祖国特立尼达,1962年从大英帝国治下独立,继续遵从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1976年正式成为共和国,有了自己的总统,但还是英联邦成员国。
林肯先生的祖国牙买加,原本是和特立尼达一起西印度联邦的一个省份,1962年也获得了独立立国的资格,至今是尊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君主立宪国家。网上流传的入籍宣誓词,加拿大和牙买加的誓词,如出一辙。
加拿大:I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 Queen of Canada,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 and that I will faithfully observe the laws of Canada and fulfill my duties as a Canadian citizen.(我宣誓:我将忠实地效忠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陛下、她的后嗣和继任者;我将切实遵守加拿大的法律,履行作为加拿大公民的责任。)
牙买加:I, [name], do swear that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 according to law and that I will faithfully observe the laws of Jamaica and fulfil my duties as a citizen of Jamaica.(我(姓名)宣誓:我将根据法律忠实地效忠牙买加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陛下、她的后嗣和继任者;我将切实遵守牙买加的法律,履行作为牙买加公民的责任。)
牙买加后裔天生加拿大公民林肯先生,对伊丽莎白二世,貌似没有啥心理负担,以至于他在加拿大政坛上,如鱼得水,获颁以女王陛下名义颁发的奖章名号和官衔,来者不拒,多乎哉不多也!
特立尼达后裔的查理先生,则对民主自由的现代国家加拿大,保留封建时代的女王体制,心理负担大得去了!他79岁的生命,在加拿大这片国土上度过了57年,直到生命的终点,他都不是加拿大公民,因为他不愿意在入籍仪式上,对伊丽莎白二世宣誓效忠。
这位“外国人”,不仅自己抵制对女王宣誓,更于1988年将加拿大政府告上法庭,认为强制新入籍的国民宣誓效忠女王违宪。没有公民身份,颇具名望的查理先生,一生也无法参选加拿大三级议会的议员。这道公民身份的天堑,他根本无法在加拿大政坛上施展拳脚,却还是在加拿大的民间,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丰硕的遗产。他参与创建的加勒比狂欢节,短暂数十年的经营,异军突起,名列全世界十大狂欢节,也是加拿大多元文化族裔和谐国际形象的最佳广告。
下次热裤热裙欣赏或者参与加勒比狂欢节的时候,记住要怀念一把创办人,这位加拿大非公民的查理先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文字:卓子
2012年10月19日,林肯•亚历山大(Lincoln Alexander)以九十岁的高龄,安详病逝于安省汉密尔顿市家中。他的遗体正安放在安省议会大厦,覆盖着加拿大国旗,供公众瞻仰。议会大厦外,加拿大国旗和安大略省旗,悬挂在半杆上,无声悲戚。总理哈珀在内的加拿大政要,都来向他致以最后的敬意。10月27日,加拿大政府将为这位加拿大人,在汉密尔顿市府举行国葬。
和美国解放黑奴的总统林肯同名的加拿大林肯先生,在加拿大青史留名,也正因为他的黑人身份。他的生身父母,是分别来自牙买加和圣文森特的移民,百分百黑人血统。
1922年元月21日,林肯生于多伦多。按当今世界通行的出生地国籍原则,他自然而然是个百分百合格的天生加拿大公民。他不需要递交移民申请,不需要移民住满三年,再次向加拿大政府申请入籍,更重要的,他不需要经历一番心理上的挣扎,宣誓效忠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极其继任者。
往往金发碧眼一统天下的加拿大政坛,因为他的黑人身份,他占据了加拿大历史上的好几个“第一”的位置,第一个黑人国会议员(1968年当选),第一个黑人省督(1985年获得安省第24任省督的任命)。
1988年加拿大政府对二战时日本裔加拿大人的不公平待遇,做国家道歉和赔偿,日裔加拿大人全国联合总会,捐赠一千二百万加元,联邦政府一比一拨款另外一千二百万加元,于1997年创建了致力于族裔和谐和跨文化理解的加拿大族裔关系基金会(Canadian Race Relations Foundation)。日裔加拿大人发起成立的基金会,首任会长不是任何日裔,而是这位黑人,林肯先生。
加拿大官方和民间媒体,都在热炒这位黑人“第一”先生,中国新华社都为此发了国际简讯,我想到了另外一位加勒比岛国加拿大移民。
10月2日,查理•若奇(Charlie Roach),因脑癌病逝于多伦多,享年七十九岁。我一直想为这位传奇人物写点什么文字,却找不到一个着眼点。黑人“第一”先生的极备哀荣,启迪了我的思路,前后脚迈进天堂的加勒比黑人兄弟,他们殊途同归的加拿大故事,如同硬币的两面,折射出加拿大这个国家的现实。
查理1933年9月18日,出生在加勒比的特立尼达(Trinidad),1955年来加拿大读书,在沙省大学念神学,准备成为神父,有点修道院内修身养性的况味。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降,校园内外民权运动的风起云涌,白浪滔天,也拍击着他年轻黑人留学生的心,再也无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倒没因成为民权的运动员而荒废自己的学业,而是潜下心来,跑到多伦多大学的法学院念法律,1963年通过加拿大严格的律师资格考试,挂牌从律师业。
在加拿大这样的民主法制国家,从事民权人权运动,不能采取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暴力,只能在法律的框架下,从立法层面上,点点滴滴改良社会,还有什么比掌握法律知识,熟悉法律程序,更重要的“武器储备”呢?
查理先生也由此成为林肯先生的学弟校友,林肯先生1953年从同一所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毕业,也是一位执业律师。相同的黑人身份背景,改变个人命运的途径,都很相似,教育,教育,还是教育,以至于林肯先生后来做了省督,十分关注教育和青年,他的自传,书名就叫Go to School, You're a Little Black Boy。
这两位同是黑人兄弟的人生道路,却又是如此天差地别。
他们各自祖国,就很不同吧。查理先生的祖国特立尼达,1962年从大英帝国治下独立,继续遵从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1976年正式成为共和国,有了自己的总统,但还是英联邦成员国。
林肯先生的祖国牙买加,原本是和特立尼达一起西印度联邦的一个省份,1962年也获得了独立立国的资格,至今是尊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君主立宪国家。网上流传的入籍宣誓词,加拿大和牙买加的誓词,如出一辙。
加拿大:I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 Queen of Canada,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 and that I will faithfully observe the laws of Canada and fulfill my duties as a Canadian citizen.(我宣誓:我将忠实地效忠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陛下、她的后嗣和继任者;我将切实遵守加拿大的法律,履行作为加拿大公民的责任。)
牙买加:I, [name], do swear that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 according to law and that I will faithfully observe the laws of Jamaica and fulfil my duties as a citizen of Jamaica.(我(姓名)宣誓:我将根据法律忠实地效忠牙买加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陛下、她的后嗣和继任者;我将切实遵守牙买加的法律,履行作为牙买加公民的责任。)
牙买加后裔天生加拿大公民林肯先生,对伊丽莎白二世,貌似没有啥心理负担,以至于他在加拿大政坛上,如鱼得水,获颁以女王陛下名义颁发的奖章名号和官衔,来者不拒,多乎哉不多也!
特立尼达后裔的查理先生,则对民主自由的现代国家加拿大,保留封建时代的女王体制,心理负担大得去了!他79岁的生命,在加拿大这片国土上度过了57年,直到生命的终点,他都不是加拿大公民,因为他不愿意在入籍仪式上,对伊丽莎白二世宣誓效忠。
这位“外国人”,不仅自己抵制对女王宣誓,更于1988年将加拿大政府告上法庭,认为强制新入籍的国民宣誓效忠女王违宪。没有公民身份,颇具名望的查理先生,一生也无法参选加拿大三级议会的议员。这道公民身份的天堑,他根本无法在加拿大政坛上施展拳脚,却还是在加拿大的民间,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丰硕的遗产。他参与创建的加勒比狂欢节,短暂数十年的经营,异军突起,名列全世界十大狂欢节,也是加拿大多元文化族裔和谐国际形象的最佳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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