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说说闺蜜的如烟往事吧!反正她也不来这里。再说了,当年累得我腰酸背疼之余,也曾调侃说过,哪天就把她的传奇若干年后写一写,也不枉了帮她拎了这么个箱子上了火车。
当年那只仿蛇皮手提箱里除了一样东西,再没了其他 ---- 信,全是信,700多封啊,叠得整整齐齐,按着月份编着号,码成一沓沓的。
那些信全出自一个人的手,一个东北学哥。他早我们一年毕业,人长得高高大大,右下巴边有个小疤。据说是小时候打架,一个跟头趴地上后留下的。二年级的一次联谊会上,东北学哥上台露了一手弹吉它,白裤子黑衬衫的,把个闺蜜晕得五迷三道的。打那后,闺蜜就没少说起过那晚上的种种小事,像谁跟谁跳了舞了,谁把谁的盘子拿错了,谁喂了谁一口雪碧了,,,那些个鸡毛蒜皮的事,翻来覆去地讲,嗡嗡得我终于忍不住了,拧着个嗓子细声细气地跟她说,还有那谁谁,白裤子黑衬衫的,帅得跟某港台歌星似的。闺蜜听了,就使劲地抿着嘴乐。
终于有天,闺蜜不说了“那晚上”了,改成每晚出去“晚自习”。从此,我们寝室就开始对外招人,因为总是三缺一。找不到人手打牌的时候,我们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闺蜜和她那东北学哥的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和即将到来的棒打鸳鸯 ---- 学哥要回东北了。闺蜜么,一个B城长大的A城小姐,用脚指头想想,也不可能去那东北那旮沓的 --- 我们三个居心叵测地推论了无数次,最后,下了这么个结论。
夏天过后的那一年,不见了东北学哥的黑衫白裤,取而代之的是每天都有的信,每次还都厚厚的。看得我直犯嘀咕,有那么多话说么?可闺蜜每次一拿到信,就缩进她的床上,半天才出来。
最后离校的日子, 天天都上演着悲喜剧。某个仓皇辞庙日的下午,我返回寝室,惊讶得看见闺蜜床上,满满的一床的牛皮信封,半天说不出话。
闺蜜说:我要回B城了。明天的火车。
我“哦”了声,看看她,又瞄了一眼那些信。
闺蜜眼角扫了我一眼,说:他会来的。帮我个忙吧,我要把它们都带回去。
我说:去B城?哦,那都带回去吧。不过,我真没想到这么多哦。
于是,那个六月的下午,两个女孩子坐在一堆牛皮纸上,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起那时候的爱情。她告诉我怎么曾经为了张满纸名字的信而莫名地哭了一晚上的鼻子。我说我就记得他第一次请她跳舞的那眼神,满满一屋子里的,除了她,其他都不是人。
曾经的传奇,那是因为有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