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曾经给公司取东西的时候在公司公路出口处,前面的车突然在转弯时候刹车,同事不小心,撞到了前面的车的后面,前面的车几乎看不到擦痕,不知道什么车。我同事的车ACCORD也没有什么事情。前面的车主是个白人,着西装打领带。当时打电话叫了警察,警察看CASE太小,让他们私了。所以双反留了保险公司信息,就各自离开了,准备私了。过几天,公司收到传真,前面的车主自己修了车,车行开价是500。因为同事是给公司取东西,公司同意陪给我的同事500元钱。后来该白人和我的同事沟通,要求银行自动划款给他,他没有时间来取支票。我的同事就照做了。但是不久我的同事又收到了他的保险公司的电话,因为对方又找他的保险公司要钱,保险公司还批评了我的同事说没有汇报。同事愤而报警,警员说没有办法,因为转款虽然又记录,但是不能代表就是赔偿车维修的钱。同事最后说:看他官仔骨骨,原来这么CHEAP!!
我们听到以后都觉得是教训了,自己要小心啊。不要两面丢钱。
我们听到以后都觉得是教训了,自己要小心啊。不要两面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