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知道我或者将无数次的看到它,或许是最后一次,这都不那么重要了。
(一)
这是我蜇伏在这个住所的第七天,也是第七次的从这个窗口看到夕阳了。其实,这不是我最希望的那种藏身之所。在这种时刻,我更希望待在那种深深巷子里的那种独门小院中,院落永远是那么安静,任何一张陌生面孔的出现都会让久居者立刻察觉的那种。但是,正是因为这种环境可以提供这种安全感,它才更象一个铜墙铁壁的堡垒,对象我这样的外来人员的入侵非常的抵抗,毫不宽容。我没有这样一个属于我个人的地方,因此,如果我借住在那样一种院落,我会象一大片草地上开出的一朵不合时宜的牡丹一样异常醒目。人家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在这样一个现代化的城市里,我没有荒野可以躲藏,因此我只能选择留在人群中:因此,我给自己选择了一个大杂院。
为了选择合适的大杂院,我承认我也颇费了一番心思。我的目标最后选在了南城,那里有着大片大片的居民巷子,同时在这些古旧的巷子中又充斥着来来往往的外来人口。这里算是所谓的城乡结合部,更因为靠近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而经常有做小生意的或者进城谋生计的人要在此暂住。同时,附近的两所大学也给这一片的居民带来了房租收入--大学生们会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开相对便宜的学校宿舍而租住民房。我最后落脚的大杂院就是那么一个感觉象个大车店的地方,各个屋里住着形形色色的人。当我把房租和押金交给房东老头的时候,他打量了我一下,什么也没说。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听见了他回答她老伴的问话:“租的是东屋。。应该也是个学生吧。”
那是一个多月以前的事了,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我和其他租客一样,有时早出,有时晚归,有时又会长时间闷在屋子里。当时的我比较没有压力,因而可以轻松的观察其他房客的生活习性,观察什么样的人才是那种最不被人注意的,以期望自己以后也可以这样消失在人海当中。那一个多月的时间过的飞快,我忙着观察忙着筹划,但是没有对那个重大时刻做任何心理上的准备。我不认为我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但是为什么当我谋划一切的时候没有任何罪恶感呢?我不知道,也许因为在我的心中,那只是一件为了一种道德观念而做出的必然举动,最多它是一个重大的变故。而那个我生活中最大的变故发生在一周以前:一周前的那个周三的晚上,我杀了我的女朋友。
严格的说,我已经不认为她是我的女朋友了,而她可能早就这么想了。我不是个冷血的人,也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狂,促使我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那个我曾经爱过的女人欺骗了我,背叛了我,而很可能还在背后嘲笑过我对她的感情和信任。我可以接受别人的拒绝,但是我不接受欺骗。更何况,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她从一开始就在欺骗我,那么我的极端行为也就更显得理所应当了。在我筹划的那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仍然象原来一样对待她,和她商量每一件公司的业务,带她吃她爱吃的粤菜,陪她逛街买她喜欢的衣服和小饰品,在那些她恩赐给我的可以和我同床同枕的夜晚,我也仍然会和从前一样,如饥似渴的索求她的身体。我想,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分钟里,她才发现原来她以为玩弄于十指之间的那个死心踏地拜倒在她脚下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变了。一贯精明的她,不知道会不会在那最后几分钟里暗自诧异,怨恨不已。我当时一直凝视着她的眼睛,但是我没有能读懂她的眼神。
躲在这间东屋里的第一天,我象平时的周四一样早出早归。这次白天的时间其实我无处可去,于是都消磨在附近一个面积巨大而景点稀少的公园里。我背着早就准备好的书包,象一个出来看书的普通学生一样,在这个凉亭坐坐,在那个长凳上靠靠,手拿书本一会儿看看一会儿又念念有词。到了中午时分我才发现一上午拿着做样子的书根本就拿倒了,好在周围没有经过什么人,不会有人观察到我的失态。傍晚时分终于可以往住处走的时候我的确松了一口气,我不是演员,我不能长时间的暴露在那么多观众面前进行独角表演。在公园的风声中,我不止一次的听到那种垂死的喘息声;在湖水反射的鳞鳞波光里,我不止一次的看见那双我一直没能彻底读懂的眼睛。进院门前,我下意识的站住,用手理了理头发,我的手心是潮湿的。调整了一下表情,我象往常那样略低着头进了院子,直到拿着钥匙打开了挂锁,不慌不忙的进了屋子掩上门。当屋门和厚实的窗帘终于可以把我和外面隔开的时候,我才颓然的倒在床上。渐渐落山的太阳把余辉慷慨的洒在我的窗上,我觉得有些刺眼。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一)
这是我蜇伏在这个住所的第七天,也是第七次的从这个窗口看到夕阳了。其实,这不是我最希望的那种藏身之所。在这种时刻,我更希望待在那种深深巷子里的那种独门小院中,院落永远是那么安静,任何一张陌生面孔的出现都会让久居者立刻察觉的那种。但是,正是因为这种环境可以提供这种安全感,它才更象一个铜墙铁壁的堡垒,对象我这样的外来人员的入侵非常的抵抗,毫不宽容。我没有这样一个属于我个人的地方,因此,如果我借住在那样一种院落,我会象一大片草地上开出的一朵不合时宜的牡丹一样异常醒目。人家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在这样一个现代化的城市里,我没有荒野可以躲藏,因此我只能选择留在人群中:因此,我给自己选择了一个大杂院。
为了选择合适的大杂院,我承认我也颇费了一番心思。我的目标最后选在了南城,那里有着大片大片的居民巷子,同时在这些古旧的巷子中又充斥着来来往往的外来人口。这里算是所谓的城乡结合部,更因为靠近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而经常有做小生意的或者进城谋生计的人要在此暂住。同时,附近的两所大学也给这一片的居民带来了房租收入--大学生们会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开相对便宜的学校宿舍而租住民房。我最后落脚的大杂院就是那么一个感觉象个大车店的地方,各个屋里住着形形色色的人。当我把房租和押金交给房东老头的时候,他打量了我一下,什么也没说。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听见了他回答她老伴的问话:“租的是东屋。。应该也是个学生吧。”
那是一个多月以前的事了,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我和其他租客一样,有时早出,有时晚归,有时又会长时间闷在屋子里。当时的我比较没有压力,因而可以轻松的观察其他房客的生活习性,观察什么样的人才是那种最不被人注意的,以期望自己以后也可以这样消失在人海当中。那一个多月的时间过的飞快,我忙着观察忙着筹划,但是没有对那个重大时刻做任何心理上的准备。我不认为我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但是为什么当我谋划一切的时候没有任何罪恶感呢?我不知道,也许因为在我的心中,那只是一件为了一种道德观念而做出的必然举动,最多它是一个重大的变故。而那个我生活中最大的变故发生在一周以前:一周前的那个周三的晚上,我杀了我的女朋友。
严格的说,我已经不认为她是我的女朋友了,而她可能早就这么想了。我不是个冷血的人,也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狂,促使我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那个我曾经爱过的女人欺骗了我,背叛了我,而很可能还在背后嘲笑过我对她的感情和信任。我可以接受别人的拒绝,但是我不接受欺骗。更何况,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她从一开始就在欺骗我,那么我的极端行为也就更显得理所应当了。在我筹划的那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仍然象原来一样对待她,和她商量每一件公司的业务,带她吃她爱吃的粤菜,陪她逛街买她喜欢的衣服和小饰品,在那些她恩赐给我的可以和我同床同枕的夜晚,我也仍然会和从前一样,如饥似渴的索求她的身体。我想,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分钟里,她才发现原来她以为玩弄于十指之间的那个死心踏地拜倒在她脚下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变了。一贯精明的她,不知道会不会在那最后几分钟里暗自诧异,怨恨不已。我当时一直凝视着她的眼睛,但是我没有能读懂她的眼神。
躲在这间东屋里的第一天,我象平时的周四一样早出早归。这次白天的时间其实我无处可去,于是都消磨在附近一个面积巨大而景点稀少的公园里。我背着早就准备好的书包,象一个出来看书的普通学生一样,在这个凉亭坐坐,在那个长凳上靠靠,手拿书本一会儿看看一会儿又念念有词。到了中午时分我才发现一上午拿着做样子的书根本就拿倒了,好在周围没有经过什么人,不会有人观察到我的失态。傍晚时分终于可以往住处走的时候我的确松了一口气,我不是演员,我不能长时间的暴露在那么多观众面前进行独角表演。在公园的风声中,我不止一次的听到那种垂死的喘息声;在湖水反射的鳞鳞波光里,我不止一次的看见那双我一直没能彻底读懂的眼睛。进院门前,我下意识的站住,用手理了理头发,我的手心是潮湿的。调整了一下表情,我象往常那样略低着头进了院子,直到拿着钥匙打开了挂锁,不慌不忙的进了屋子掩上门。当屋门和厚实的窗帘终于可以把我和外面隔开的时候,我才颓然的倒在床上。渐渐落山的太阳把余辉慷慨的洒在我的窗上,我觉得有些刺眼。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