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天按照小额法院的要求,提交request trial的form 9B的时候,就没找到付filling fee的地方,还专门发邮件问。
2.刚才小额法院通知,没付费,提交不成功。
3.赶紧重新提交。原来在选提交文件的时候,选成Form 9B: Request to Clerk (other),所以出不来缴费的路径。改成Form 9B: Request to Clerk for a trial or assessment hearing (infrequent claimant),缴费路径就出来了,使用信用卡,非常快。
4.这一次付费308.00加币
5.记得起诉的时候,好像付了100多一点加币,算100吧,两次合计408加币。新来的来加务工人员,习惯于划算成人民币,按照今天的汇率5.31,就是人民币2166.48元。
6.小额诉讼,标的金额最高不超过35000加币,我顶格主张的,按照今天的汇率,人民币185,850.00元,如果按照中国的诉讼费缴纳标准,这个属于财产案件(侵权之诉,不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在OLRB,不要钱),诉讼费如果走普通程序,4017.00人民币,如果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008.50元。
7.从目前来看,加拿大收取的,相当于中国的简易程序费用。但是,即使按照普通程序,在一审,就是4017.00元。如果胜诉,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用交钱。加拿大,后续至少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交钱。整体看来,加拿大应该和中国普通程序的费用差不多,全部诉讼费用也就是人民币4017.00左右。
8.穷人,任何人在法院打官司,不可能完全免费的。交钱打官司,天经地义,也有助于遏制恶意诉讼。不过,诉讼费,的确只是真正的诉讼花费的一小部分,更大部分,的确是财政,又纳税人共同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