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最近幾個月才開始學習美國憲法。還望您多多指教。
學美國憲法時,有一點我覺得值得關注的是美國憲法制定背後的道德根基。我們都知道,美國早期的殖民者大都是新教徒。這些新教徒的宗教信仰可以追溯到摩西出埃及的時期。而最早的人民法的實踐也是在《摩西法典》(《摩西十誡》)的指導下從西奈山開始的。《摩西法典》被認為是上帝與以色列人的契約。按照這個契約,上帝給以色列人自由,但條件是以色列人要遵循《摩西十誡》過有道德的生活。可見,從那時起,道德與自由就綁定在一起了。後來的美國建國先父們延續了這一傳承,嘔心積慮地用四個月的時間締造了四千多字的美國憲法。在制憲會議最艱難的時候,本傑明-富蘭克林還帶領大家禱告,祈求靠上帝的力量來化解難以平息的爭辯。所以,美國的憲法與基督教有極深的淵源。而基督徒所奉行的道德是美國憲法可以成功執行的基礎。如果我們拋開基督教的信仰來看美國憲法,我們只能看到它的建在地面上的部分,而難以了解承載它的地基部分。有了這樣的了解後,我就不覺得美國的憲法會適用於任何國家。沒有道德基礎的國家,即使想套用美國憲法,也不會成功。
所以,我不會因為看到了一個國家憲法的條款,就會對這個國家產生信心。就好比評判一部電影,人們不光只看劇本的好壞,還要看演員的表演。中國的憲法中也裝模作樣地規定了人民有這樣那樣的權利,但實際執行了嗎?沒有執行的原因是什麼?所以在了解了美國憲法背後的道德基礎之後,我不覺得單單的民主可以救中國,也不覺得司法獨立可以救中國,甚至不覺得中國需要偉大的復興。一個道德缺失的國家,不可能有偉大的復興。即使復興了,於己於他國都沒有好處。在我看來,中國最缺的,不是一個好的憲法,而是能讓人們道德提升的真正的宗教與信仰。
這是我學習美國憲法的一些想法和感悟,不對之處,請您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