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答辩状装第67段和第72段中,大统华声称,2023年11月30日,蔬果部主管联系送菜哥安排会面,但是送菜哥拒绝会面。
2.根据送菜哥在起诉状附件第30段以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是HR manager,而不是蔬果部主管联系送菜哥,安排会面。由于他们之间没有微信和电话,所以通过主管转达。
注意,在法律上,主管这个时候,只是个双方的传声筒、传达人,没有任何的自主意思表示,所以不能说送菜哥在和主管沟通。
3.送菜哥看到这个的第一反应,大统华这帮人,可能在安排后路。这个HR manager是最终决策开除送菜哥的人。如果案子对大统华不利,ta可能要承担责任。ta这个操作,可能是在为最后向蔬果部主管甩锅做准备。
注意,这是可能,只是送菜哥的猜测而已。
4.蔬果部主管人很好。所以,送菜哥第一时间告知主管此事,请他提防。除此之外,送菜哥知道,整个案子,和主管无关,从不和主管谈论任何与案子相关的事情。
5.此外,与T&T的主张相反,送菜哥并没有拒绝与大统华会面。相反,他向HR manager表达了希望在T&T公司场所之外的地点会面,并由一位送菜哥信任的同事陪同进行会面的意愿。
因为送菜哥知道自己的弱点,是个暴脾气。一个人在大统华的办公室、会议室面对大统华管理层,容易被激怒,犯错误。而且,已经有一位送菜哥非常信任的同事愿意陪同。送菜哥原本以为第二天会继续商讨会面细节,可惜,等来的是开除。
6.送菜哥相信这个世界大部分人是善良的。但是,送菜哥也知道,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有很多恶人,自己人都是要卖的。送菜哥绝对不会牵连无辜,也提醒大统华善良的同事们,保护好你们自己,不要成为他人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