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头的案子,起诉之后,受到大统华的答辩状(defence)。
2.法律程序,自然认真对待。分析完,写完了,按照规定,发大统华代理人,并提交安省劳动关系委员会。
3.职业病,不禁想公开嘲笑一下大统华的答辩。有点长,一次性发不好,分几次发。
4.原文是我用英文写的,chatGPT修改。为了网友阅读方便,我又请chatGPT翻译为中文,我略微调整,引去人员名称。
在第16段和第79段中,T&T声称其只是在收到送菜哥起诉之后,才到送菜哥参加、组织工会的情况。意思是,没有对送菜哥参加工会进行打击。
但是,大统华的这一主张与事实相矛盾,因为送菜哥此前在蔬果部的员工微信群中公开表示过自己打算申请加入工会的意向,并且在Promenade店的员工微信群中公开分享了送菜哥认为工会对员工很重的看法。
2024年2月3日,送菜哥遵照劳动关系委员会的规定,向Promenade店提交了起诉状。然而,由于行政不在,送菜哥将起诉状留在了店长办公室。全程没有任何与工会相关的事情,因为送菜哥是搞法律工作的,知道到在被解雇后在雇主场所,不能从事工会相关工作。
2024年2月23日,T&T的人力资源部向送菜哥发送了一封信,提醒他不要进入不对外开放的区域参加搞任何与工会相关的工作。这种沟通表明T&T对工会相关事务非常警惕。由此说明,大统华说,对送菜哥在微信群说工会的事情一无所知,毫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