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网友当时私信发给我的loblaw Code of Conduct 2020。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这个。很感谢ta。发给我后,我认真看了,还用了谷歌翻译。我不敢私用,辜负耳朵网友的一片苦心。
大统华在解聘信里面,指控我违反的是这里面的Confidential Information、Privacy、Social Media。我仍然认为我在网上说的没问题,原因我讲过了
另外,这里面还说了Accessibility、Violence、Harassment &Discrimination(这里面对于harassment的界定,窄于安省人权法案和职业安全和劳工法,导致很多法律规定的harassment,按照这个规定,不属于。按照中国的说法,落实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不到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大统华的定义,基本上和这个一样。我已经告诉安省劳工部调查员了)、Conflict of Interest(比如hr manager让我举报的店长来叫我、行政守在office门口不让其他人进,安省劳工部调查来调查,我举报的店长、行政负责接待并且在field report上签字,我认为就是利益冲突)。
如果大统华的管理层认真学习了集团的 Code of Conduct,我相信事情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我的事情,大统华CEO给我回邮件,说ta听取了汇报,对内部程序有信心。所以,大统华不能说管理层不知道对我的reprisal。
file:///C:/Users/Administrator/Downloads/COC%20-%20No%20Hyperlink%20ENG%20(2020-10-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