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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 credibility 说一个。

多年的 legal activities 让我明白说 case 的时候,无论是对自己的律师,还是 judge,都不能有所隐瞒,或者挑对自己有利的说。是就 Admit,不是就 Deny。

对反方律师拿不准,就由自己律师把关,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我在明白 case 的时候,经常会发现很多 holes,有自己的,有对方的。为了填补这些 holes,会花很大时间精力 make the story flow。同理,反方也是如此。故意制造 holes 的场合并不多,大多数都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觉得应该大家都知道了没有提供细节造成了 holes。

一旦 credibitlity 没了,就会两倍,或者三倍以上的困难。律师都是老司机,见过的恶人只有更多没有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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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工作学习 / 事业工作 / 说说我最近的两次维权。 +7

    1 我竞标了农业部的一个项目。当时我非常用心,也颇有意在必得的决心。结果下来,我的价格最低,却取了别人。我要求 debriefing,说我的 technical propsal 没合格,说我漏了某个技术点。我说我提了技术点,只不过没展开说。农业部就不再跟进了。

    我只好去 GAO(政府管 BID 合理性的组织,这是唯一可以 PROTEST 的地方) 赶紧 file protest。$400 左右的费用。后来找了 2 家律师,hourly rate 大概是 $500-$1000 的样子。后来我自己写文件自己和农业部在 GAO 平台上斗。结果是农业部很快就说有 corrective action,把这个项目 re-compete。但是评估条件有些改变。再后来我跟 GAO 要 FILING FEE REFUND。GAO 说管不了,拉倒吧。我只好就此打住。

    bid protest 的目的不能是重选中标人,而是推翻 bid result。

    2. 我做 FAA 项目。开始是因为很小的 cause,我就去 ODRA(FAA 自己建立的法庭)告了。告的过程中发现 FAA 非常硬核。自己斗了一阵,发现 legal proceeding 上自己弱,只好找了律师甲(总共大概是 1W2 左右费用,每小时 $350)。中间经过了 3 次协商,无果。后来碰巧,找到了免费律师乙(还是一个小组俩人,俩人都很好。好像是他们公司每年会有些给社区的免费服务。如果不是免费的,$600/hr 完全可能。),继续和 FAA 斗。FAA 还是很硬核,做了第四次协商,后来 FAA 把 settlement 提高了一丢丢。免费律师大致的意思是你要是不接这个,我们就得撤了。我又咨询了律师甲。律师甲说我有个比较致命的伤,如果真 litigate,什么拿不到,完全可能。我跟律师乙说我接,但是又加了两个条件,不大不小,但是可以免以后的祸患。FAA 最后同意了。

    • 威武 +2
    • 我支持你,也很佩服勇气和精神,华人中非常少见。按照一些人的逻辑,对方是政府,你告他们奏是想颠覆美国政府。😄 +2
      • 你这逻辑也是无敌了,这网上有很多人被CRA audit过,照你的说法,跟CRA交涉就是想要颠覆加拿大政府了?
        • 不是我的逻辑啊,是送菜哥想告大童话,有网友说这是要搞垮大童话。🤣 +3
          • 因为他是无理取闹。 +6
            • 说过了,是你觉得是无理取闹,其实无所谓是不是无理取闹。任何人都可以相互状告,员工,老板,个人,政府,谁都可以相互告,这样才能得一个平衡,谁的力量都无法凌驾其他方之上就好。 +3
          • 送菜同学在大童话组织成立工会,搞不搞垮不知道,但就是要跟大童话管理层对着干
            • 在法律之内,可以做啊,大统华也可以像麦当劳,walmart 那样,有公会就关店。不违法就行。 +3
              • 赞同,大统华有权选择关店。
              • 关店不就是大家说的搞垮大童话嘛
                • 搞不明白为啥那么爱大统华,如果送菜哥是在其他店工作,然后提告,比如walmart,麦当劳,或者丰泰,观点是否会转变呢? +2
                  • 不是爱大童话,只说他的目的和动机
                    • 我觉得无所谓送菜哥的动机和目的,这个我们评判不了,那是法官的饭碗。我觉得是要保证和支持这个制度。我头脑简单,我认为任何事情如果结果是好的,管它动机和目的呢。 +2
                      • 说到心里去了。另外补充一下,在我了解的法律领域,除了刑法定罪量刑,要考虑动机。其他法律,维权不考虑动机。
                        • 学习了,本身动机这个事情就是说不清,确定不了的。
                          • 对的。因为刑法,如休谟所说,是惩罚恶意,所以要考虑动机。民法,主要是填补损失,所以不考虑动机。当然,punitive damage,有惩罚性,这时候,恶意就会非常的重要。
          • 还是要建党支部,隐蔽战线,大陆人打台湾人
    • 难道不属于中国人打美国人吗,不属于党支部啥的吗,哈哈
      • 我觉得和什么人,什么颜色皮肤的人,什么性别的人,,,都没关系。看 reasons 和 presentation of evidence。我从来没有 comment 过你是华人,新移民等等的,那些和证据没关系。英语国家,只看英语 evidence。(我不知道加拿大 courts 是不是也可以用法语)。
        • 好像英语法语都可以。我也认为和颜色种族性别都没啥关系,就是就事论事,讲法律。
          • 你的帖子 consistency 不太多,自己挑自己喜欢的说吧。 +3
            • 我认为我是一致的。不过,这个大家见仁见智,我觉得没问题,自己坚持自己的看法。
    • 明白了,难怪前阵子不见你。生活中和人斗了,有回报,网络斗嘴就一点意思也没了,哈哈,挺你。
      • LOL,倒也不是。想不起都忙啥了。突然戒烟的效果,居然能戒这么久,自己也吓一跳。
        • 戒烟有反弹期的,一般过了反弹期就基本算戒掉了. 还不能放松.
          • 看到星妈说自己洗 6+ 月的冷水澡后洗一天热水澡就前功尽弃,我觉得自己很 average 很开心。中庸也是个美德。 +1
        • C老板威武, 但我觉得第一个官司没意义,人家选定了某家公司,除非那家公司做的很不好,否则不会换人。就像解雇一个人然后公司被告,公司只会出钱赔偿损失也不会再把人雇回来。 +1
          • 她不服气🤣
            • 当时就觉得 fairness 去哪了? +2
              • 在自己可控范围内,想做就做了。 +1
              • 赞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自己想维权就维权
          • 我觉得有意义,以后在选公司时,甲方也会慎重,不是仅仅根据关系或者喜好来选,起码得有比较合理的理由。 +2
            • 我也觉得有意义。因为陈老板觉得有意义就可以。我无权代表他觉得是否有意。法律允许陈老板提起,这个就够了。赢不赢的单说。
            • 我能说你太天真吗? 竞标政府项目,技术和关系都要有。你去查查当年米市老市长是怎么把项目给她儿子公司的,还有福特是怎么和开发商勾结的 +3
              • 天哪,你既然知道会有内幕,难道还不支持个人或者公司勇敢的告政府?那政府岂不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5
                • 哈哈哈哈哈哈,而且是别人出钱,别人担风险起诉都不行,自己完全没有任何风险,不用承担任何成本,还要说别人是建党支部之类的。。。。
                • 这些都是公开的,按规定老市长和福特都违反了conflict of interest, 可很多人都觉得不是事。老市长当选了一次又一次,福特也连任了,你还指望什么呢 +3
                  • 那就是没有勇敢的人提告,才导致这样的。毕竟,勇敢的人,愿意花精力的人是少之又少。所以我才支持所有敢于抗争,敢于维护自己利益的人。 +3
                    • 不强求不维权的人,但是起码不要给维权的人扣帽子打棍子 +4
                    • 先说说你自己,上次选举是不是投票给了福特的保守党? 福特政府这么多丑闻都没事,还是在有反对党监督的情况下、你指望有人提告能让他改正收敛? +1
                      • 不太明白你的逻辑,因为觉得不可能取胜,所以就放弃躺平了?我是自私的,我自己可以选择躺平,但是如果有人起身抗争,我要支持。 +1
                        • 我是说政客脸皮厚,违反政策也不会自己下台, 连反对党都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1
                          • 那肯定的,所以,民间有渠道抗争,才能一定程度的遏制政府的权力扩张。 +1
                • househot 说得大概率对。 +2

                  lobbyist 都是干啥的。一部分(大还是小不好说)都是 "shape" 出来的。比如政府知道某个公司有个强项,很少其他的人,这个 scope of work 就会说只有强项的人才能竞标。不知道的外人,是看不出来的。或者短时间 study bid 是 dig 不出来的。有些写的明显的,就能看出来了。比如大 bid,刚贴出来,说后天交。没准备的根本来不及。


                  早些年 IT 没发达的时候,不都全靠关系嘛。政府现在整的这么公平,不就是因为当年不公平嘛。当然有各种小白鼠试验到了今天的状况。

                  • 我觉得就是美国老百姓在各方面都不那么容易认栽,勇于抗争,才使得政府不辣么腐败。政府的权力才不那么容易扩张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 +1
                    • 美国的律师厉害,而且美国人有西部牛仔精神,加拿大不行,所以要推娃去美国 +1
                      • 对啊,所以美国政府才能不辣么腐败,就好比美国拥枪,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人民可以平衡政府,防止暴政。有比较公平的法律渠道和制度,也一定程度上可以平衡政府,防止暴政。
                  • 嗯,冷静看,就是这么回事。但人生嘛,不过得酣畅伶俐,有啥好玩的。所以,可控范围内,折腾一下,舒心。哈哈,我喜欢。 +1
              • 请教一下省府和市政府竞标的程序是什么?不是价格低的得吗?
                • 符合条件下价格低者得,但人家可以说你不符合条件啊,C老板农业部竞标人家就说她某个地方不达标 +1
                • It is called technical acceptable lowest price evaluation method
            • 当然有意义,人家马斯克也说了,不能为了钱放弃自己想做的事情。
          • 两个公司在一个起跑线,农业部取了那个公司,尽管我跑的快。说另一个公司好。给的原因也牵强。实际上农业部把另一个公司的 tech proposal 给我看,大概率是比我的要好很多。不过没玩过 protest,想试试。 +1
            • 也许人家关系比你硬,也许评标的官员看中了另一家某个点。好在你自己折腾没花律师费。
              • 同一个农业部的分支,我 BID 了 3 个项目。一个是交了之后又改条件要求必须是两小时内车程到,我就撤了。另外一个也是就差不到 2%。我是怀疑有猫腻的,但是肯定无法知道。想着去 GAO 试试,不行就认命呗。 +2
    • 👍 +1
    • 硬核 +1
    • 别的不知道,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广了,恭喜。
    • 钦佩你的勇气和据理力争,只要依法行事,没什么好怕的。有时候还真是不蒸馒头争口气。 +1
      • 我现在的体会是连馒头都没必要蒸 +1
        ,只争钱。😂 这就涉及到个关键问题:律师费和自己预计能拿到的最少的钱,哪个多,哪个少,什么时候止损。
        • 首先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公平有更好,没有就尽量争取到自己可以接受的程度
          • 那为啥我不能争取自己的利益呢?就因为这里的方式不是这样的?
        • 这话没毛病。 菜哥现在是 "nothing to lose", 和你的情况不一样。 +1
    • 👍
    • 这个更牛,算是公司战政府部门?
      • 😂 不到 1 年战了 2 次。一次算小赢,一次算平手(实际还是我 lose,因为律师费还是要自己出。FAA 的律师是有没有 CASE,都是 FULL-TIME EMPLOYEE)。还有 3rd 是 on its way。确实有自己失职的地方,try and learn。 +2
    • 要去火星上盖房子的混世魔王老陈,是不打算在地球上混了。
      • 打官司,永远是 LOSE-LOSE,只不过 LOSE 少一些而已。有啥出息,不过就是借送菜蹭蹭热度,科普一丢丢。 +1
        • 菜哥现在是 "nothing to lose"
          • 哈哈哈,说得好,唯一份工作,都没了
          • 最大的消耗是他的时间和 metal wellness 吧。不过他失业了,时间有的是。😂😂 +1
            • 正解,哈哈。而且还能连英语,最近天天写英语邮件,和各方打电话说英语,突飞猛进 +1
              • 但是你 play 网友的行为属实是 low。不争论了。 +1
                • 这是你的言论自由,不争论。 +1
    • 不维权损失有多大?成功了能多赚多少钱?
      • 农业部的,是有个第二次机会,丢了 400 刀。FAA 的,是争到了 1W2,和 warranty 不用管了(2 year)和以后 performance rating 不能给低了。第三个是大概 5-7W 的 value 吧。不过去了律师费,能剩个 3-4W?其实自己咽了也就咽了。但是一旦开始蒸馒头,后来就很难刹闸了。
      • 不维权拿不到这个项目,手拿镰刀没地方割韭菜;成功了这个项目就拿到了。就有钱雇韭菜,拿镰刀割他们。
        • 实际上就算是我再 BID 到了,被穿小鞋的风险很大了。看天命吧。 +1
          • 等干项目的时候再慢慢修复关系吧。
      • 华人都是一切以利益为着眼点吗?
    • 混儿威武霸气🤣
    • FAA是航空方面的,会不会是较敏感行业,华人公司拿合同会有顾虑?
      • 都是公民,表面上同等对待,没有差别。
      • c老板都给NASA做过项目了。
    • 喜欢你的叙述方式,言简意赅,直中要害。 +1
      • 过瘾不?😄
        • 过瘾过瘾,字数虽少,想象空间很大,传说中的留白。不过有的网友可能会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阅读能力差。
          • 一年压缩成一段,当然很多留白啊。不过咱通常的时候被说成没看懂,肉联老传统。😂
    • 能对不公平维权的人都厉害!
    • 生活中总会有不平等不合理的事情得面对,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理性行为,考虑经济效益和影响而放弃更需要理性思考决定。大公司和政府有强大的律师团队,所制订的规定和工作程序条例应该没有太多的漏洞,专业性强的律师才能有所获。免费或便宜律师顶多帮忙按程序走。
      能一胜一平不容易,钱花得值!
      • 这次律师免费叫 pro bono。他们的钱照赚,只不过是要 charge 公司,而不是 charge 我而已。可能是优惠价,可能是原价。他们和我开会或者和 judge, mediator 都是和其他付费律师一样的操守。
    • 针对 credibility 说一个。

      多年的 legal activities 让我明白说 case 的时候,无论是对自己的律师,还是 judge,都不能有所隐瞒,或者挑对自己有利的说。是就 Admit,不是就 Deny。

      对反方律师拿不准,就由自己律师把关,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我在明白 case 的时候,经常会发现很多 holes,有自己的,有对方的。为了填补这些 holes,会花很大时间精力 make the story flow。同理,反方也是如此。故意制造 holes 的场合并不多,大多数都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觉得应该大家都知道了没有提供细节造成了 holes。

      一旦 credibitlity 没了,就会两倍,或者三倍以上的困难。律师都是老司机,见过的恶人只有更多没有更少。

      • 出来混早晚要还的,在美国或加拿大尤其是这样。联想一下,送菜在rolia 就是失去了credibility,才会有故事的反转。 +1
        • 故意说不清说不全, +1
          就意味着律师要花很多时间去搞清楚,那真是跟自己的钱过不去。Judge 的时间更有限,hearing 10AM 开始,一会就到中午了,然后就休庭了。下午 2 点开始,4 点就结束了。人没到齐,就得再来一天。来不了,就推下个月了。所以给别人机会就是给自己机会。BTW,天朝内处理过 500+ 案件的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惯例。
          • 没有了credibility,说什么500人5000人或者五个人,都没办法相信。如果是在法院,那就是自己和自己的钱过不去。
          • 不是还真相信他处理过几百个cases 吧?恐怕那是吹牛给大统华同事和工会的. 看看他沟通的能力,效率和准确性,跟律师相差太远. +1
          • 饭盒这个事,他就没告诉我们全情,其他的就不说了,一上陪审团,必输。
            • 即便是现在,也不是全情,还是藏着掖着的或者假的什么……
    • 我就不明白那个一团浆糊的事大家为啥谈论的津津有味,不就是个左耳进右耳出的故事吗。
      • 大多数人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反正加拿大冬天长,闲着也是闲着.
      • 开始看剧,电视台说是三集。看到第三集,说加戏到 12 集,就这样一直重播&&加戏,终于变成了和群众演员互动的综艺直播。 +2
        • 观众如果都和演员一样,
          能有话好好说,不扣帽子打棍子,不借着网络马甲,放纵自己内心的阴暗与丑恶,当不了群众演员,也不需要和演员互动,观众始终是观众,无论如何都和观众无关,想看就打开电视看一看,不想看,换频道,或者关电视。真的就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就是事不关己。整个剧情就这么简单。当然,自己管不住内心的小魔鬼,以为有网络马甲掩护,总想显示自己的优越性,那没办法,演员也只能配合了。骂人,讽刺人,挖苦人,演员虽然不想干,但是被迫营业,也勉强为之。
    • 个人和加拿大政府打官司,耗不起。金钱耗不起,时间耗不起,精力耗不起。但是我喜欢和美国政府打官司,美国政府是一个说理的地方。我经历的几个小官司,我赢。 +1
    • 佩服,以前请教过你,非常有条理有经验。可惜我的案子里BC法官包庇无良律师,任由他说谎,被我揭露后法官在判决中故意歪曲了他的话,只因为那律师提交了前BC前总检察官的无关证词,写他们认识二十多年了,这对法官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