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财产标准旨在确保公民有能力承担一定的贡献,例如支付税收或为城邦提供军事服务,服兵役等。
19世纪各国的公民权只给予交税的男性就是出于这样的道理。民主一开始并不是涵盖所有人,只是能交税能服役的公民。想象一下,没有钱,一个制度如何运转下去。英国的宪政,光荣革命,法国共和国,美国的宪政,他们的钱都来自于内部的税收,他们各个有机共同体,可以自我生长,繁殖,产生自我生存所需要的资金,从这个有机共同体的角度,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可以自我维持并进化。
伊拉克阿富汗的“宪政”,美国人建立起来了,但为什么最终失败,因为他缺乏这样一个自我生长的有机体,而美国也没有一点点意愿投入后续的资金去维护他。辛亥革命后民国建立了宪政,立即陷入财政危机,无论是孙中山,还是袁世凯都需要大借款才能艰难度日,因为缺少一个能从中收税,并提供维护宪政所需军事力量的有机共同体。
中国最大的危机是缺少这样能自我生成秩序的共同体,现在有的只是列宁制度加中央集权制度下的散沙,一旦党的组织崩溃,这个国家就只有一盘沙子。那么我们一直维持党的统治不就好了吗。可惜,过去两千年,秦始皇一统天下后,每个王朝有这样的初心,但最终收获的只是低质量的循环,人口大灭杀,这个文明自秦以来,没有任何的进步。所谓中华民族的构建,完全是建于沙堆之上的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