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仅有命案,还有经济大案。没有直接证据,靠间接证据被陪审团全员裁定有罪,已属非常不易,要知道他家族在当地就如同肯尼迪家族,三代执法,当地的法律系统差不多是他家的,法庭里挂的都是他家三代的大头像,他的主要辩护律师是当地著名政客兼拜登好友。
被判有罪并终生监禁后,大快人心。
但是,最近他的案子居然被判重审!因为他的律师发现法庭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有影响陪审团成员的嫌疑。OMG😱
1. Manager和某一员工(A)一直不对付,有一次在当着team member的面毫不留情的训斥,言语粗暴,好像有骂人的行为,其实大家也都知道这个manager的粗鲁行为的,曾经他们team有一个职位open,我还问了一个同事怎么不去申请,他说不想去,知道那个manager是要骂人的。此次事件后,那位A员工就上告到HR,然后就是告到了劳工部去了,并且之后也休了short term disability leave,劳工部为此也建立了调查case。 HR介入了,找到每一个team member谈话并录音,但是没有一个人替那个A员工说话的,倒是替manager说话,要么说没听到,要么说不认为有骂人的言语,还有一位员工说manager言语就是这样的,比如有一次说中国人吃鸡爪,他听后说disgusting一类粗鲁的话,所以她不认为manager有些话是骂人。那个A员工还向HR提供了和另一个team member(B员工,和他一个族裔的,也对manager有所不满的,并且之后也休short term disability leave)在cafeteria谈论此事时偷偷录的音,里头有意引导说出了那天manager粗鲁骂人的事,HR联系B员工,告知A员工提供录音的事,并定好了时间让B员工回来谈,但在最后一刻,B员工反悔拒绝到场和HR见面。那时候那位manager天天郁闷在楼下抽烟,还问HR他是否需要自己请律师,HR告诉他,他们会处理这事的。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没有证据证明,A员工完败,只换得了HR的VP给出了一封好的找工推荐信。此事也应该给这个manager一个深刻的教训了。过了两年这个manager还高升了,给了个VP的职位,负责一个全球范围的技术支持,他人在加拿大,手下员工在世界各地。
2. 一个部门的director, 被一个lay off 的员工打了一个举报电话 (一直不知道公司还有中国纪委一样的部门接受热线举报),例举了诸多不法行为,包括和某一女员工关系密切暧昧,给予诸多照顾,将一些业务给自己手下的一个亲戚,以及对女员工轻浮举止行为(我也见到过多次),以及让员工替他照顾狗等等诸多事例,证人都是一起被lay off的员工,Case下来,HR也不得不介入调查,和他手下40多位员工一一面谈,全程录音,但没有一人说他不好的,包括在我面前抱怨过他多次的员工们也都说他的好话,所以结果也自然是安然无恙,以后还是继续升官。
所以没有其他员工的佐证或集体的投诉,管理层也是官官相护的,员工不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也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据送菜哥说有70%以上的员工都是对那个行政不满的,但目前也没见着有一位替送菜哥说话的同事吧。其实在我看来送菜哥那事还真不算啥事,说那样一句话真的算不上bully, 但无论如何那位行政这次是一定长记性和教训了。
比较上规模的公司会有这么几种避险措施:
1. in-house counsel:这种无论有没有 legal case,有多少 legal case,Counsel 的工资都是扔出去的。所以有没有 case,对公司没有额外的支出,当然是能抵抗到底就会坚持。
2. EPLI 保险:这种就会把风险转给保险公司。
3. outside counsel:这种是 engage upon case。但是大统华决定炒掉送菜时候,肯定要衡量风险的。如果衡量过,还是决定要炒人冒 wrongful termination 的风险,那就是有些计量的了。
BTW:两个例子里都是存在对方会改变的美好愿望,实际上多数不是如此。好像生了孩子时阵痛难忍说以后再也不生了,生完了就忘了,后面还会接着生。
所以这个事情的启示是, 一个公司不管别人投诉的事情有多么小多么不合常理, 你都要应对而且要按时应对要把他当作大事一样应对, 否则就可能要应对诉讼。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