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信是用英文写的,收到当天,给来信邮箱回信,请发一份中文,迄今没有动静。幸亏有谷歌翻译,大致知道我需要归还员工卡等物品。刚刚按照HR的要求,移交了如下物品:
1、围裙。
2、员工餐盒。
4、家属卡。
5、马甲制服(未拆封、从未穿过)。此外,
因为前员工已经被trespass,所以进去之前,和对接人确认,可以进入,才进去。咱可要遵守法律,尊重大统华的私有财产权。移交的东西,其他在场同事有疑问,这个是自己花钱买的,不用归还吧?并举了ta穿了好几双安全鞋(公司报销的),现在没法归还(这个同事这几天也要离职了)的例子。
我的解释是:安全鞋和员工餐餐盒不一样。安全鞋是消耗品,自然没法归还(给我发的开箱刀,也是损耗品,也没法归还)。餐盒不是消耗品,只会丢,正常使用不可能灭失。当时我入职,大统华给我发了一个免费的,这个虽是我花钱买的,但是应当还人家大统华一个。如果这个丢了,我就应该另外买一个,或者照价赔偿,这个天经地义。在法律上,咱不能理亏。
移交完东西,不再是前员工身份,回归顾客身份,买了南水梨、竹丝鸡。南水梨是真好吃啊,第n次买了。除了贵点,没毛病。
身份转换的问题,大家尽情的说我矫情。做过几年的法律粗活,职业病,改不了,哈哈!
哎呀,忘了给那个著名的员工餐餐盒留个靓照,又是一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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