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有misconduct:1、我在网上分享我受欺凌的经历,不涉及任何商业秘密。但是他们说违反保密义务,但是我不认为是,什么事秘密,不是雇主单方面说了算。2、我向安省劳工局举报。因为头一天分店hr找我,要我删帖,否则可能会开除我。第二天,hr manager叫店长、主管来叫我去office,因为有前一天的经历,我怕去office被ta们激怒,言行失控,被抓把柄,拒绝去。第三天,继续沟通会谈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暂时没有共识。第四天,以为会继续沟通,谁知道收到开除信。因为是misconduct,不涉及任何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