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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华欺凌员工(四):开除、trespass的真实含义

1、其实,昨天大统华就给我发了短信、邮件,据说还给我留的地址寄了信件,两个文件:

1.1店长把我踢出员工群是合法合理的,我举报他打击报复的指控不成立。这个是中文的,繁体字,但是基本看得懂,不管他。关于大统华内部使用的文字,后面得空再开一个贴,今天先不说这事。

1.2解聘我的信,英文的。我的英语嘛,二十年前考过大学英语六级,这么多年,基本还给老师了。来加拿大,勉强看看报纸杂志(感谢谷歌翻译,哈哈),看这个解聘信,只知道是解聘了,其他的看得是云里雾里。给发信的地址回了封邮件,麻烦ta们发一份中文的,繁体字也行啊(好歹现在教孩子的朱子四书集注也是繁体字的,基本能读)。

2、为什么昨天不和网友们说被开除了呢。

因为昨天在大统华内部,还没有公开。我希望看看网上会有哪些人会主动说出来。说出来,还是阴阳怪气的,那就是大统华的水军。幸好,他们水平还可以,没有暴露。哈哈,给大统华点赞。

3、今天为啥可以说了呢。

早上,看到传来大统华行政(我猜测是,因为里面提到有啥事通知行政部,行政部的头,就是我举报的那个人)在分店员工群发的通知:

大家早上好,最近這幾天大家應該看到了,原菜部員工Song Cai 在PR店微信群和個別媒體上發布了一些不實言論和一些公司和個人的內部保密信息,損害了公司的聲譽,產生嚴重的不良後果,因為misconduct 公司已經於昨天解除了和他的勞動和同.公司對這種行為是零容忍。另外公司已經對他個人實行trespass,公司有權可以不讓他進入PR 分店,如果各位員工發現他在分店營業門時間內搗亂,影響他人(員工或者顧客),請馬上通知分店行政部。

这个是原文,我复制粘贴的。这里说一下,我没有背卖同事,大统华现在查不出是哪个同事发给我的。将来为这事上法庭,如果发给我的同事不愿意作证,我绝不说出是谁给我的。立此为证,请网友们监督我。我如果没做到,请大家“鸣鼓而攻之”。对了,我同事刚才说,知道是谁又如何,正义凛然,哈哈。

4.我在中国的工作,除了法律之外,另外一个工作是帮人改错别字,作为一个文字控,对通知评点如下,说得不对的,大家批判。

4.1我发的帖子,网友的回帖,经常有错别字、病句,为啥对大统华如此挑刺。

因为,我发帖子、网友回帖,是网络灌水,想到哪说到哪,率意而写、而为,讲究时效,而不是严谨,如果挑刺,要求比较高,那就是苛求了。当然,网友们要求我,批评我有错别字、病句,这个我接受,我今后注意。但是,不能这样要求其他网友。

但是,大统华这个通知,虽然发在微信群,但是,这不是社交媒体的发言、对话,是面对分店八九十号员工(已进群的),是代表大统华,至少是代表分店,是公文,说的也是工作纪律、工作要求,是很严肃的事情,不是聊天、灌水,要遵守公文的要求,没有错别字、病句、严谨,是最基本的要求。

4.2使用的语言

4.2.1分店除了华人员工,还有部分菲律宾员工(主要是海鲜部、肉部),大部分看不懂中文。这个通知,不知道菲律宾同事怎么读。如果说菲律宾同事不在这个群(我不知道在不在,我是假设),这个算是排斥菲律宾同事吗?哈哈!

但愿大统华另外发了一份英文的通知给菲律宾同事(也希望菲律宾同事都能看得懂英文,反正我的英文是不行的,看中文还凑合)。

4.2.2这个通知是中文的,但是里面用了一个两个英文单词:misconduct 、trespass。这两个英文单词,希望其他同事都能看得懂,希望分店只有我这一个英语渣渣,哈哈。

另外,我之前在中国读过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也上过法律英语的课,但是基本上还给老师了。所以,trespass这个词,我是不知道啥意思的,幸好咱们有谷歌,搜索录一下,这是韦氏在线词典的解释,我觉得应该是第一个意思,我错了的话,欢迎指出,但愿其他同事都能看得懂。


4.3部门名称

既然是公文,部门名称应该用全称,或者是规范的简称,尤其不能让人误会对于不同业务存在重视程度不一的看法。我们部门,英文名称是produce,主要卖蔬菜、水果,因此,中文简称叫蔬果部,蔬菜、水果并重。通知里面叫菜部,容易让做水果的同事误认为分店不重视水果。

4.3错别字

勞動和同,应该是“勞動合同”,这个是法律用语,而且这个涉及法律上的定性,这种错别字,不应该。

4.4标的符号

4.4.1勞動和同.,这里应该是逗号。

4.5歧义

我理解,这里说的是,如果我捣乱、闹事、影响顾客或者其他同事,有权不让我进入。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任何人都没有超越于法律至上的特权,任何人的权利受侵害,只能依法维权,而不能蛮干。这一点,我相信大统华,也相信大统华知道。

因为,这里的准确含义是,如果我是以顾客的身份,不闹事、捣乱,不影响他人,是可以进入大统华瞎逛、买东西的。作为公文,这里应当表达清楚,避免引起歧义。

为了验证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今天去分店逛逛。希望不被打脸,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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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工作学习 / 事业工作 / 大统华欺凌员工(四):开除、trespass的真实含义 +1

    1、其实,昨天大统华就给我发了短信、邮件,据说还给我留的地址寄了信件,两个文件:

    1.1店长把我踢出员工群是合法合理的,我举报他打击报复的指控不成立。这个是中文的,繁体字,但是基本看得懂,不管他。关于大统华内部使用的文字,后面得空再开一个贴,今天先不说这事。

    1.2解聘我的信,英文的。我的英语嘛,二十年前考过大学英语六级,这么多年,基本还给老师了。来加拿大,勉强看看报纸杂志(感谢谷歌翻译,哈哈),看这个解聘信,只知道是解聘了,其他的看得是云里雾里。给发信的地址回了封邮件,麻烦ta们发一份中文的,繁体字也行啊(好歹现在教孩子的朱子四书集注也是繁体字的,基本能读)。

    2、为什么昨天不和网友们说被开除了呢。

    因为昨天在大统华内部,还没有公开。我希望看看网上会有哪些人会主动说出来。说出来,还是阴阳怪气的,那就是大统华的水军。幸好,他们水平还可以,没有暴露。哈哈,给大统华点赞。

    3、今天为啥可以说了呢。

    早上,看到传来大统华行政(我猜测是,因为里面提到有啥事通知行政部,行政部的头,就是我举报的那个人)在分店员工群发的通知:

    大家早上好,最近這幾天大家應該看到了,原菜部員工Song Cai 在PR店微信群和個別媒體上發布了一些不實言論和一些公司和個人的內部保密信息,損害了公司的聲譽,產生嚴重的不良後果,因為misconduct 公司已經於昨天解除了和他的勞動和同.公司對這種行為是零容忍。另外公司已經對他個人實行trespass,公司有權可以不讓他進入PR 分店,如果各位員工發現他在分店營業門時間內搗亂,影響他人(員工或者顧客),請馬上通知分店行政部。

    这个是原文,我复制粘贴的。这里说一下,我没有背卖同事,大统华现在查不出是哪个同事发给我的。将来为这事上法庭,如果发给我的同事不愿意作证,我绝不说出是谁给我的。立此为证,请网友们监督我。我如果没做到,请大家“鸣鼓而攻之”。对了,我同事刚才说,知道是谁又如何,正义凛然,哈哈。

    4.我在中国的工作,除了法律之外,另外一个工作是帮人改错别字,作为一个文字控,对通知评点如下,说得不对的,大家批判。

    4.1我发的帖子,网友的回帖,经常有错别字、病句,为啥对大统华如此挑刺。

    因为,我发帖子、网友回帖,是网络灌水,想到哪说到哪,率意而写、而为,讲究时效,而不是严谨,如果挑刺,要求比较高,那就是苛求了。当然,网友们要求我,批评我有错别字、病句,这个我接受,我今后注意。但是,不能这样要求其他网友。

    但是,大统华这个通知,虽然发在微信群,但是,这不是社交媒体的发言、对话,是面对分店八九十号员工(已进群的),是代表大统华,至少是代表分店,是公文,说的也是工作纪律、工作要求,是很严肃的事情,不是聊天、灌水,要遵守公文的要求,没有错别字、病句、严谨,是最基本的要求。

    4.2使用的语言

    4.2.1分店除了华人员工,还有部分菲律宾员工(主要是海鲜部、肉部),大部分看不懂中文。这个通知,不知道菲律宾同事怎么读。如果说菲律宾同事不在这个群(我不知道在不在,我是假设),这个算是排斥菲律宾同事吗?哈哈!

    但愿大统华另外发了一份英文的通知给菲律宾同事(也希望菲律宾同事都能看得懂英文,反正我的英文是不行的,看中文还凑合)。

    4.2.2这个通知是中文的,但是里面用了一个两个英文单词:misconduct 、trespass。这两个英文单词,希望其他同事都能看得懂,希望分店只有我这一个英语渣渣,哈哈。

    另外,我之前在中国读过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也上过法律英语的课,但是基本上还给老师了。所以,trespass这个词,我是不知道啥意思的,幸好咱们有谷歌,搜索录一下,这是韦氏在线词典的解释,我觉得应该是第一个意思,我错了的话,欢迎指出,但愿其他同事都能看得懂。


    4.3部门名称

    既然是公文,部门名称应该用全称,或者是规范的简称,尤其不能让人误会对于不同业务存在重视程度不一的看法。我们部门,英文名称是produce,主要卖蔬菜、水果,因此,中文简称叫蔬果部,蔬菜、水果并重。通知里面叫菜部,容易让做水果的同事误认为分店不重视水果。

    4.3错别字

    勞動和同,应该是“勞動合同”,这个是法律用语,而且这个涉及法律上的定性,这种错别字,不应该。

    4.4标的符号

    4.4.1勞動和同.,这里应该是逗号。

    4.5歧义

    我理解,这里说的是,如果我捣乱、闹事、影响顾客或者其他同事,有权不让我进入。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任何人都没有超越于法律至上的特权,任何人的权利受侵害,只能依法维权,而不能蛮干。这一点,我相信大统华,也相信大统华知道。

    因为,这里的准确含义是,如果我是以顾客的身份,不闹事、捣乱,不影响他人,是可以进入大统华瞎逛、买东西的。作为公文,这里应当表达清楚,避免引起歧义。

    为了验证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今天去分店逛逛。希望不被打脸,哈哈!


    • “損害了公司的聲譽,產生嚴重的不良後果”, 没有没有,大统华多虑了哈 +1
      • 我也是奇怪,我就是个小人、胡搅蛮缠、闹事的人,说的都是假话,怎么就能够影响遵纪守法的大统华
    • 你是不是单身?
      • 建议不要问隐私问题,我们没有那么熟。另外,到了加拿大,咱们学一点人家的好,您说对不? +3
        • 小心这些人,他们先获得你的个人隐私,然后利用你给的个人信息开始网路霸凌,坏的很 +2
          • 夹克,你对华人很不友好,对哈马斯却是很忠心。 +4
            • 你唯一爱好就是在华人圈搞人身攻击网络霸凌 +1
              • 小心这些人,他们先获得你的个人隐私,然后利用你给的个人信息开始网路霸凌,坏的很 -jackwan(Jack); --- 是人身攻击吗? +3
                • 不是,提醒楼主注意网络安全,又没有说你一定是 +2
              • 如果真的是霸凌,就举报,不要容忍,霸凌是有瘾的,戒不了。
        • 好奇而已。我猜你99%是单身。
          • 我觉得这样不好
            • 又不是实名,有啥不好?好奇性格决定命运是不是真的。
              • 你是单身还是结婚?孩子几个?如果结婚是第几次?结婚的人比你大还是小? +2
              • 哈哈,我就当您是好奇,不是嘲讽我,挖苦我算了
    • 应该是你任何时间都不能进入大统华了。不要去了,何必呢。那是他们的财产,他们有权这样做。 +2

      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申请EI。
      • 我试试呗,不试试怎么知道。安省人权法好像规定了公平对待,不知道和这里相关不。
        • 给你个善意的提醒。退一步海阔天空,move on 吧。人生很长,回头看看,这些都是小事。 +4
          • 哈哈,先让我折腾一下,没精力了再说,行不,哈哈
          • 没用的,几天前就建议他move on,但每个人性格不同!
            • 善意的提醒,我都记得的,但是我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何网友的建议,我都听到。但是即使我采纳,后果不好,责任也是自负。
      • 开除没EI
    • 说明你投诉到劳工部的case 输了 +1
      • 哈哈,估计是,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胆子这么大呢。不过,报告我迟早能看到,安省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保障我有权获得报告。
      • 哪有这么快?
        • 他自己说的,报告前几天就到了大童话,接下来人家就开了他,不是很明显嘛
          • 报告是安省劳工局委派的独立第三方。我和他电话获悉的,其实他告诉我了是不是harass,而且我两次电话确认。但是我担心我的英语水平,所以还是看到报告再下结论。而且我不知道我是否有权公开报告结论,所以这里都不说。
    • 支持你坚持到底不退缩。 +2
      • 哈哈,依法依法 +2
        • 你看,这里网友讨论什么时候会不依法了。
          • 大统华说我在这里说不依法啊,所以认为我misconduct,把我开除了,哈哈。我在这里说,就是开除的原因之一。另外换一个原因是,hr找我谈话,我拒绝。我去,容易激动,犯错误,我还没那么傻
    • 你现在需要做的是申请EI。 +1
      如果你在大统华工作了一年,可能会有一年的你工资的55%的EI。如果 Service Canada不批准你的EI,你可以要求reconsideration, 就是申诉,还不批,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没有经验,可能可以找律师?还有,Service Canada 会打电话给双方询问一些情况,不知道你的英语能否应付,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要求翻译。
      • 好的,谢谢提醒 +1

        不过我是因为misconduct开除,不是无理由解聘,不知道行不行。
        • EI要尽快去申请,要不批,申诉,你就把你被解除合同的原因告诉service Canada, 感觉你应该能拿到。我一直觉得有些工会是阻碍经济发展的,但还是觉得大统华真应该组织工会。
          • 我觉得大统华肯定是需要工会的。工会的看法,大家可以保留,但是大统华绝对需要。
        • 所以你要说服Service Canada你的行为不是misconduct.
          • 好的,感谢感谢
            • 还有,拿EI期间如果上学EI就没有了。我个人认为,你如果实在拿不到EI就去college或者university读个diploma或者degree。没有这边的学历总会被欺负的,找工作也很难,印度人太多了。
              • 嗯嗯,感谢感谢,计划之中的事情。
                • 上学可以申请osap,是一种政府给上学的贷款,根据你的收入,收入越低给批的越多。毕业后还能够免掉一部分,剩余的部分如果你的收入很少或者没有收入是没有利息的。我说的不一定准确,准确的信息你去Google osap
                  • 好的好的,提醒消息就可以,具体我去学习
                • 还可以EI拿完后申请second career program去读college,有资助, 拿EI期间把自己英语提高一下。以后争取找个更好的工作,你以前有那么好的教育,一直在大统华干太浪费了
                  • 好的,提醒得对。
      • Good luck
    • TNT也太扣了些,而且你也太面了没抓到点子上,连最起码的几千刀解约金都没拿到
      • 嗐,我就不是水平低嘛。另外,没有解约金这一说,是开除,怎么可能解约金。
        • TNT也太扣了些,而且你也没抓到点子上
          • 哈哈,我水平不行嘛。大统华不是抠,是自信,是傲慢。
    • 大统华基本秉承了大陆企业的一切不好的特点,所以说台独是不存在的,因为台湾人从根上和大陆人就没有区别 +4
      • 我会支持大统华的,虽然我反对台独。等你急需一个工作发了无数简历没有回音,你就会感谢能有大统华这样的一个华人背景的公司给我们华人一个工作。希望大统华管理层能改进,尊重员工。 +1
        • 你说的对的,
          对于很多新来的同胞,大统华是最好的选择,不要求学历、不要求工作经验、不要求英语、不要技术,体力、勤快即可。
          但是,这个不是ta不遵守法律、不尊重员工的理由(没有廉价的华人劳动力,大统华也没有今天,没有源源不断的华人移民顾客)。
          对他们,讲道理没有用的,只有法律的话,他们才听得进去。
          • 你太较真了。跟我挺像的。我以后不会这样了。能忍就忍,不能忍就谈,然后走人拿EI。
            • 我和您不像,因为我绝对不能忍,哈哈。
    •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作为顾客你也不能进入大统华的.
      • 哈哈,事实是,我进了,买了东西回来了。请看新帖。
        • 真的有人较真的话人家可以打电话喊警察的
          • 我不闹事、不影响别人,巴不得ta们喊警察过来,可惜啊,没来
            • 了解点法律吧 +2
              • 我以前的公司,但凡被开除的,6个月内不得进入任何公司所属的场所。
                • trespass 就是不让进去, 公司没有严格执行罢了
                  • 而且,他说的越多,就对他的case越不利。 +1
                    • 对啊,我就等大统华来抓住我的把柄呢
                  • 您可能忘记大统华是超市了,不是您所在的公司。 不过,我其实是非常希望他们不让我进去,我以顾客身份,不吵不闹的情况下。
                • 您可能没有注意到,大统华是超市,和您以前公司不一样,我的身份是顾客,不是员工。这个您明白了吧?
                  • 你再把公司给你的信好好读一读吧,标准意思就是不管你以什么身份,你都不可以进入公司的场所的。
                    • 公司给我的信是解聘信,
                      只是解聘我,trespass没说。
                      不让我进,是分店行政在分店员工群发的。
                      我觉得,以公司总部的水平,会表达清楚,是闹事、影响他人的情况下,不让进。
                      因为,总部知道,大统华是超市,顾客只要不闹事,不影响他人,应该进,凭啥和钱过不去。现在生意不好,我这17块多钱也是钱啊。
                      • 解聘信你全文都读过了吗?就是放在里面一起说的。
                        • 我的英语很烂,但是里面有没有trspass这个词,不需要英语水平,看得见就行。 trspass这个通知,是同事微信转发给我的。
    • 如果单枪匹马维权,就势单力孤,可以找一下你那个选区的议员试试。另外就是找个律师问问。不过我个人觉得关键是那个行政对你说的下次再丢了饭盒就不给员工餐的话你有没有人证物证呢?没有就很麻烦,她就可以否认。
      • 有证据的,店长,就是我举报的那个,在录音里面说他在现场,但是认为是玩笑话。录音是他们录的,录了邮件发给我的。
        • 有那个行政跟你说不给员工餐的录音吗?或者有在场的其他除了店长的人听到?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证明那个行政是不是构成歧视或harass,而公司方面处理不当。
          • 店长是我的举报的人,相当于是被告,您可以想想他的证明力。 还有其他人,至少三个人以上,因为是office,而且我相信他们的人品,他们会作证。 而且我买饭盒的时候,有监控视频,调视频就能看到在场的人有哪些。 在加拿大,作伪证,大家都知道后果的。
            • 你半年以后才举报,监控早没了
              • 哈哈,其实我不在乎那个,有店长这个对方替我作证就可以了。没有店长这个证据,我不会有这么大的胆量的。打官司,需要证据的。
            • 哦,所以你想告的是店长,不是行政?比如店长harass你?
              • 之前向大统华投诉,是投诉行政,然后是投诉店长在员工群威胁我,把我踢出来。 现在是大统华威胁我,开除我。 事态是大统华自己让升级的。
                • 所以我觉得你还是得证明最开始行政确实是恶意的,要不然就变成你无理取闹了。也就是说,你得证明行政不是像店长说的,是开玩笑的,确实对你构成了伤害。
                  • 安省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安省人权法案,不要求我证明,谢谢,请看我之前发的帖子关于harass的法律定义
                    • 哦,好吧,我也不是律师,看来你还挺有把握的。
                      • 没把握,其实就是不想忍气吞声
      • 楼主八成就是来搜集资料回国上抖音揭露艰难大黑暗面的,嘿嘿,小心哪
        • 那倒不至于,他应该就是想出口气,觉得不公平。
        • 哈哈,我倒是希望这样啊那样我估计能发大财
    • 哈哈,
      同事给我说,店长中午去找ta们,“威胁我们谁给店外人员转发他说的话要付法律责任”。 哈哈,店长大人啊,你说得对的,合法的,合理的,怕啥啊? 另外,我发这些,都是征得同事同意了的。因为店长只能知道是很多人里面的其中一个或多个发的,但不能知道究竟是谁发的 还是那句话,未经这个同事同意,就算是上法庭,我也不会说是ta发的。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我自己背。 绝对不能背卖挺我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