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休息,上午和网友们灌了一会水,看了点闲书,中午休息一下。下午,传来信息,HR manager表达了他的意思:昨天找我了解情况,但是我拒绝了。上班时间,我应当配合公司的要求。下一步希望我配合谈,地点是分店会议室或者办公室。总部领导这么认真,咱也认真的做了个回复,这里把回复复制粘贴一下,也是对热心网友的回应:
1、我认为,您要找我谈,应该您来找我,才能表明您对此次谈话的重视。店长,是我投诉的对象,是利害相关方,有利益冲突,容易让大家质疑大统华的立场。我的主管,工作职责是produce的工作,这个事情和他无关,反而会影响他对produce的正常管理履职。
2、我是pr分店produce的associate。在分店produce的工作范围内,只要是主管杨昊安排的工作,不管是水果还是蔬菜,只要是在我的工作时间,我都应该服从。除此之外的事情,我都有权予以拒绝。
3、我举报分店行政欺凌、店长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大统华已经处理完毕,认定我的指控不成立。分店hr前一天已经通过面对面、邮件要求我删帖,否则可能会解聘我,是在对我进行威胁。您再次找我,如果还是分店hr已经表达过的意思的话,我觉得就不要浪费您的宝贵时间了。
4、我理解,在和面对面商讨的时候,我的身份不是大统华的雇员,而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和您所代表的大统华进行商讨。既然是商讨,商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都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分店办公室、会议室,我没有任何同意的可能性,希望您能够理解。具体您可以再考虑考虑。
5、保密与否,我再次强调,这个事情不涉及大统华的任何商业机密,而是涉及我指控大统华没有履行法定的对工作场所欺凌的防范、处置义务,是对违法行为的指控,大统华的处理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员工的质疑,经得起社会公众的质疑。如果您仍然认为属于保密,请您拿出安省、加拿大的法律依据来,如果有这样的法律依据,我会遵守。
感谢您的工作,我说的话,都是对大统华说的,我和您从来没见过面,没有任何不敬的意思,万望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