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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晚上是我第一次见到秦晋。
的确帅,而且有味道。
男人很少可以长得真正有味道,往往不是太粗就是太弱,总有这里那里的不顺眼。不像女人,万紫千红总是春。男人,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种模本,兵马俑是一种,二郎神是另一种,李白是第三种,再其余的,都是变种。
秦晋是兵马俑那种的,但是远比兵马俑高,上下身的分配也亭匀,而那种积淀千年的沉静刚毅却不变。那叫地气。
他五官每一笔都是千锤百炼,烈火焚烧。有种让人心仪的沧桑和沉稳。仿佛经历百年风霜而痴心不改。
可惜我不喜欢找同行做朋友,否则一定泡他。
夕颜看到秦晋时有明显的震撼。
是秦小姐介绍他们两个认识。“这位是秦先生,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该叫你大哥吧?这是Shelly,我的助手,也是我的好妹妹。”
天下人都是她手足亲戚。
秦晋和夕颜握手。眼光相对时,我看到夕颜的身子颤了一下。
我对女人的眼神像对男人的一样在行。
秦晋掉进夕颜眼里了。那里面涟漪一重又一重,藏都藏不住。
灯光忽然在这个时候灭了。
惊呼声四起:“停电了!停电了!”
就那么巧,在我目睹林夕颜和秦晋两个“触电”的时候,“夜天使”竟然难得地停电了。
秦小姐尖叫:“这怎么办?这怎么办?Shelly,想想办法,快想办法。”
“别担心。”是秦晋的声音,他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格外悦耳有磁性,“没有接到停电通知,可能只是短路,谁能告诉我电门在什么地方?”
“我带你去。”这个声音是属于夕颜的,“秦小姐,您在这儿等一会儿,别到处走,小心碰伤。Wenny,能不能……”
她有些犹豫,但我已经明白了。说实话我很不想听从她的指派,但是我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最好的办法,而且,我不想在新搭档面前露怯,故意爽快地说:“你们去吧,大堂的客人我来招呼。”
夕颜伸出手来,我在黑暗中接住了,同时抓住秦晋的手,三个人就像串在一根线上的蚂蚱一样鱼贯而出。然后夕颜的声音在大堂里响起:“大家不要慌,最好留在原地不要走动,小心打翻东西,碰伤自己。我们现在就去电房维修,很快会好。”
我摸索着来到台上,尽量使声音显得清脆俏皮:“各位朋友,各位嘉宾,让我们一起欣赏这短暂的黑暗的爱抚,让我们在黑暗中倾听一首歌。我为大家清唱一曲好不好?”
“好!”掌声雷动,客人们大声怂恿:“唱吧,Wenny!唱啊!”。
被灯火辉煌宠坏了的都市人难得经历真正的黑暗,明知是短暂的,故毫不担心,反而视为一场游戏。
“死亡不是梦
我在死亡里爱抚你
我的灵魂祝福你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绝望的星期天”
我清一下嗓子,开始唱起来。仍然是那首《黑色星期天》。在黑暗中,这首歌的魅力无穷无尽地发挥出来,湮没了所有的喧嚣与浮躁。
这也是我第一次在黑暗中为这么多人清唱,我被歌声打动了,被那种无边无际的绝望和凄凉打动了。
半闭着眼睛,让声音从心底流出,整个世界都沉静下来,倾听我的歌声,同我一起体味死亡。
死亡,是生命最大的快感,像一片羽毛在白云下随风飘送,轻盈无所依,亦不必担心方向。
死亡是结束,是最安静的休息,死亡使所有的罪恶与倾轧都停止,让心灵永恒沉静。
我崇拜死亡。
“梦啊,我只是在做梦
我要醒来,寻找你
但我的心在沉睡,亲爱的
我爱,我希望我的梦不会惊扰你
但是我的心告诉我自己有多么想你
绝望的星期天”
四围静寂。我的声音飘荡在黑暗的上空,飘荡在无声的人群中,飘荡在远古的旷野,从心灵的最孤独处走向没有脚印的雪野里。
像风在呼啸。像云在风的撕扯下聚散无踪。像流浪在异乡的艺人无从选择自己的命运。像这首歌本身。像上帝安排了一次停电,仅仅是为了让众人有机会在黑暗中欣赏我的一次清唱。
一曲歌罢,灯光大作。
举众欢呼起来,仿佛平生第一次拥抱光明,客人们纷纷起身,有节奏地叫起来:“Wenny!Wenny!Wenny!”
秦小姐从办公室里奔出来拥抱我,夸张地喊:“谢谢你,Wenny,谢谢你!你真棒!太棒了!”
在酒店里工作的人,多少都会有些神经质,举止言谈充满戏剧性,做什么都略带夸张。所以酒店工作的人都喜欢喝一点儿酒,为自己的佯狂找藉口。
后台所有的员工都拥到前台来向我鼓掌、吹口哨。
这时夕颜和秦晋也从大堂入口走了进来,远远地向我竖起大拇指致意。
我有些赧然,其实最大的功劳应该属于他们两个。
DJ乾仔趁机造势:“让我们用掌声和灯光来欢迎我们的新歌手秦晋先生,有请秦晋!”
掌声一阵响亮过一阵。黑暗和光明的交替刺激下,客人发狂了一样,把今夜当作嘉年华会。
秦晋上台时,我对他绽开最灿烂的笑:“欢迎你,普罗米修斯。”
“过奖。”他点点头。
我反而有些惊讶,他居然知道这个典故,也算不简单了。
第一次合作,我和秦晋都挺小心,不敢考较对方,不约而同都选了几首最容易唱的对歌:《萍聚》、《相思风雨中》、《东方之珠》、《康定情歌》……
“情海变苍茫,痴心遇冷风。当霜雪飘时,但愿花亦艳红,夜茫茫路上珍重……”
歌声又怀旧又缠绵,两个人的眼神交织在一起,与灯光与音乐一起,汇成一个太平盛世。
但是这卿卿我我的两个人其实无情。
有情的,是角落里另一双眼睛,一直静静地、忠诚地、凝视着台上。
那双眼睛,属于夕颜。
我忽然想,刚才在我唱歌的时候,他们俩去电房维修,一定也是牵着手走过整个大堂和长长的走廊的吧?
不知怎么,这个念头使我非常不快。
他牵着她的手,他们在黑暗中并着肩一步步探试着摸索着往前走,时时停下来对视一眼,虽然什么也看不到,可是他知道她在看他,她也知道他在看她,然后他们彼此轻轻握一下手,再前行几步,再停下,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试探着亲近,黑暗中的亲昵……多么像一场盲婚。
我频频偷窥夕颜的眼神。恶意地想,不知这双眼睛流泪时是什么样子。
我一直想看到夕颜哭的样子。想知道夕颜平静的眼中什么时候会有泪。她的笑容如此纯净真诚,让人看了生气,忍不住想摧毁那笑容,代之以泪流满面。
想到夕颜泪流满面的样子让我感到痛快。
一个完美的战斗计划渐渐在我脑子里完成:我要撮合秦晋与夕颜,然后再勾引他,让她伤心,让她流泪,让她败在我手下。
吴先生在这个时候走进大厅。
我的注意力不得不从夕颜身上转开,将手比在唇边向门口飞了个吻。
秦晋明白了,体贴地说:“唱完这首歌你去应酬一下吧,我独唱好了。”
“谢谢你。”我在电视屏的遮掩下轻轻捏一下他的手表示道谢。
他微愕,不知该不该抽回手去。而我已经放开他,飘然下台。
这是我今天晚上第三次握他的手:第一次,是初见面的握手礼;第二次,是在黑暗中引路;第三次,则纯属勾引和报复。
报复谁呢?
吴先生给我带来一样礼物:带有嵌翠坠子的项链。
翠的成色不是很好,但是镶工很精致。价格不菲,不过也不会高昂过分。正是大款送给“小蜜”的最佳礼物。
我立刻挽起头发来,让他替我戴到颈上。
他照做了,并没有趁机在我修长白皙的脖颈上吻一下,这使我有些意外。原以为他忽然送礼是想在今晚将我们的距离拉近一大步的,何以如此坐怀不乱?
“我要离开梅州一阵子。”他说,“去照看一下我其他几间酒店。”
“什么时候出发?”我低下头,心里略有几分惆怅。吴先生不是我唯一的客人,但是交往了这么久却还始终维持在朋友的分寸上,这一点和别的男人多少有些不同。现在我明白他为什么今晚要送我礼物了,是在对我们的交往做个总结吧?
“就这几天吧,还有些零碎事儿要处理。”他揽住我肩膀,“走之前,我大概没时间再来看你了。”
“明天上午你有时间吗?”我忽然转出一个念头。他这样的人,虽然在梅州时似乎对我颇有情意,但一旦离开,会转身便把我抛到九霄云外的。不,我一定要在他走之前最后一搏,捞取最大的利益才放他走开。
从前八大胡同一等小班的姑娘接客,都不会太热情,更不会轻易让客人留宿。客人们以得到花魁姑娘的一夜情为荣,但是姑娘们,如果只被客人温存一夜后即抛开不再来,则是件丢尽面子的事情。
所以她们开始会淡着客人,吊着客人的性子,让他一点点地讨好自己,得来不易才会珍惜,态度远比今天的豪放女们尊重。
但是适当的时候,她们会忽然变得很主动,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格外燎人。
如此,那客人才会相信这姑娘对自己是真心,是动了情,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才会舍尽千金搏一笑。
家学渊源。我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点燃这把火。
“明天,上午,我们能再见次面么?”我微仰着脸,专注地望着他。我知道这个角度的我看起来格外天真。
他有些震动,温柔地问:“怎么?”
“我想约你去泮坑拜神。”
“你信神?”
“以前不信,但是,我知道你信。”反正明天打算上一次山的,正好趁机卖人情。我将头垂得很低很低,仿佛在忍泪,停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抬起头来,很艰难很低声地说出我的邀约
我将头垂得很低很低,仿佛在忍泪,停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抬起头来,很艰难很低声地说出我的邀约:“我想在泮坑为你送行,祈祷你一路顺风。”
没有人可以拒绝这样的约会。阅尽繁花的吴先生也不能。而且我知道,梅州人多信神,对泮坑神庙十分在乎。吴先生不可能不答应我这个约会。
果然,他握住我的手,大为感动:“没想到你肯为我去拜神……好,明天早晨十点,我去百合花园接你。”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这个晚上是我第一次见到秦晋。
的确帅,而且有味道。
男人很少可以长得真正有味道,往往不是太粗就是太弱,总有这里那里的不顺眼。不像女人,万紫千红总是春。男人,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种模本,兵马俑是一种,二郎神是另一种,李白是第三种,再其余的,都是变种。
秦晋是兵马俑那种的,但是远比兵马俑高,上下身的分配也亭匀,而那种积淀千年的沉静刚毅却不变。那叫地气。
他五官每一笔都是千锤百炼,烈火焚烧。有种让人心仪的沧桑和沉稳。仿佛经历百年风霜而痴心不改。
可惜我不喜欢找同行做朋友,否则一定泡他。
夕颜看到秦晋时有明显的震撼。
是秦小姐介绍他们两个认识。“这位是秦先生,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该叫你大哥吧?这是Shelly,我的助手,也是我的好妹妹。”
天下人都是她手足亲戚。
秦晋和夕颜握手。眼光相对时,我看到夕颜的身子颤了一下。
我对女人的眼神像对男人的一样在行。
秦晋掉进夕颜眼里了。那里面涟漪一重又一重,藏都藏不住。
灯光忽然在这个时候灭了。
惊呼声四起:“停电了!停电了!”
就那么巧,在我目睹林夕颜和秦晋两个“触电”的时候,“夜天使”竟然难得地停电了。
秦小姐尖叫:“这怎么办?这怎么办?Shelly,想想办法,快想办法。”
“别担心。”是秦晋的声音,他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格外悦耳有磁性,“没有接到停电通知,可能只是短路,谁能告诉我电门在什么地方?”
“我带你去。”这个声音是属于夕颜的,“秦小姐,您在这儿等一会儿,别到处走,小心碰伤。Wenny,能不能……”
她有些犹豫,但我已经明白了。说实话我很不想听从她的指派,但是我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最好的办法,而且,我不想在新搭档面前露怯,故意爽快地说:“你们去吧,大堂的客人我来招呼。”
夕颜伸出手来,我在黑暗中接住了,同时抓住秦晋的手,三个人就像串在一根线上的蚂蚱一样鱼贯而出。然后夕颜的声音在大堂里响起:“大家不要慌,最好留在原地不要走动,小心打翻东西,碰伤自己。我们现在就去电房维修,很快会好。”
我摸索着来到台上,尽量使声音显得清脆俏皮:“各位朋友,各位嘉宾,让我们一起欣赏这短暂的黑暗的爱抚,让我们在黑暗中倾听一首歌。我为大家清唱一曲好不好?”
“好!”掌声雷动,客人们大声怂恿:“唱吧,Wenny!唱啊!”。
被灯火辉煌宠坏了的都市人难得经历真正的黑暗,明知是短暂的,故毫不担心,反而视为一场游戏。
“死亡不是梦
我在死亡里爱抚你
我的灵魂祝福你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绝望的星期天”
我清一下嗓子,开始唱起来。仍然是那首《黑色星期天》。在黑暗中,这首歌的魅力无穷无尽地发挥出来,湮没了所有的喧嚣与浮躁。
这也是我第一次在黑暗中为这么多人清唱,我被歌声打动了,被那种无边无际的绝望和凄凉打动了。
半闭着眼睛,让声音从心底流出,整个世界都沉静下来,倾听我的歌声,同我一起体味死亡。
死亡,是生命最大的快感,像一片羽毛在白云下随风飘送,轻盈无所依,亦不必担心方向。
死亡是结束,是最安静的休息,死亡使所有的罪恶与倾轧都停止,让心灵永恒沉静。
我崇拜死亡。
“梦啊,我只是在做梦
我要醒来,寻找你
但我的心在沉睡,亲爱的
我爱,我希望我的梦不会惊扰你
但是我的心告诉我自己有多么想你
绝望的星期天”
四围静寂。我的声音飘荡在黑暗的上空,飘荡在无声的人群中,飘荡在远古的旷野,从心灵的最孤独处走向没有脚印的雪野里。
像风在呼啸。像云在风的撕扯下聚散无踪。像流浪在异乡的艺人无从选择自己的命运。像这首歌本身。像上帝安排了一次停电,仅仅是为了让众人有机会在黑暗中欣赏我的一次清唱。
一曲歌罢,灯光大作。
举众欢呼起来,仿佛平生第一次拥抱光明,客人们纷纷起身,有节奏地叫起来:“Wenny!Wenny!Wenny!”
秦小姐从办公室里奔出来拥抱我,夸张地喊:“谢谢你,Wenny,谢谢你!你真棒!太棒了!”
在酒店里工作的人,多少都会有些神经质,举止言谈充满戏剧性,做什么都略带夸张。所以酒店工作的人都喜欢喝一点儿酒,为自己的佯狂找藉口。
后台所有的员工都拥到前台来向我鼓掌、吹口哨。
这时夕颜和秦晋也从大堂入口走了进来,远远地向我竖起大拇指致意。
我有些赧然,其实最大的功劳应该属于他们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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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声一阵响亮过一阵。黑暗和光明的交替刺激下,客人发狂了一样,把今夜当作嘉年华会。
秦晋上台时,我对他绽开最灿烂的笑:“欢迎你,普罗米修斯。”
“过奖。”他点点头。
我反而有些惊讶,他居然知道这个典故,也算不简单了。
第一次合作,我和秦晋都挺小心,不敢考较对方,不约而同都选了几首最容易唱的对歌:《萍聚》、《相思风雨中》、《东方之珠》、《康定情歌》……
“情海变苍茫,痴心遇冷风。当霜雪飘时,但愿花亦艳红,夜茫茫路上珍重……”
歌声又怀旧又缠绵,两个人的眼神交织在一起,与灯光与音乐一起,汇成一个太平盛世。
但是这卿卿我我的两个人其实无情。
有情的,是角落里另一双眼睛,一直静静地、忠诚地、凝视着台上。
那双眼睛,属于夕颜。
我忽然想,刚才在我唱歌的时候,他们俩去电房维修,一定也是牵着手走过整个大堂和长长的走廊的吧?
不知怎么,这个念头使我非常不快。
他牵着她的手,他们在黑暗中并着肩一步步探试着摸索着往前走,时时停下来对视一眼,虽然什么也看不到,可是他知道她在看他,她也知道他在看她,然后他们彼此轻轻握一下手,再前行几步,再停下,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试探着亲近,黑暗中的亲昵……多么像一场盲婚。
我频频偷窥夕颜的眼神。恶意地想,不知这双眼睛流泪时是什么样子。
我一直想看到夕颜哭的样子。想知道夕颜平静的眼中什么时候会有泪。她的笑容如此纯净真诚,让人看了生气,忍不住想摧毁那笑容,代之以泪流满面。
想到夕颜泪流满面的样子让我感到痛快。
一个完美的战斗计划渐渐在我脑子里完成:我要撮合秦晋与夕颜,然后再勾引他,让她伤心,让她流泪,让她败在我手下。
吴先生在这个时候走进大厅。
我的注意力不得不从夕颜身上转开,将手比在唇边向门口飞了个吻。
秦晋明白了,体贴地说:“唱完这首歌你去应酬一下吧,我独唱好了。”
“谢谢你。”我在电视屏的遮掩下轻轻捏一下他的手表示道谢。
他微愕,不知该不该抽回手去。而我已经放开他,飘然下台。
这是我今天晚上第三次握他的手:第一次,是初见面的握手礼;第二次,是在黑暗中引路;第三次,则纯属勾引和报复。
报复谁呢?
吴先生给我带来一样礼物:带有嵌翠坠子的项链。
翠的成色不是很好,但是镶工很精致。价格不菲,不过也不会高昂过分。正是大款送给“小蜜”的最佳礼物。
我立刻挽起头发来,让他替我戴到颈上。
他照做了,并没有趁机在我修长白皙的脖颈上吻一下,这使我有些意外。原以为他忽然送礼是想在今晚将我们的距离拉近一大步的,何以如此坐怀不乱?
“我要离开梅州一阵子。”他说,“去照看一下我其他几间酒店。”
“什么时候出发?”我低下头,心里略有几分惆怅。吴先生不是我唯一的客人,但是交往了这么久却还始终维持在朋友的分寸上,这一点和别的男人多少有些不同。现在我明白他为什么今晚要送我礼物了,是在对我们的交往做个总结吧?
“就这几天吧,还有些零碎事儿要处理。”他揽住我肩膀,“走之前,我大概没时间再来看你了。”
“明天上午你有时间吗?”我忽然转出一个念头。他这样的人,虽然在梅州时似乎对我颇有情意,但一旦离开,会转身便把我抛到九霄云外的。不,我一定要在他走之前最后一搏,捞取最大的利益才放他走开。
从前八大胡同一等小班的姑娘接客,都不会太热情,更不会轻易让客人留宿。客人们以得到花魁姑娘的一夜情为荣,但是姑娘们,如果只被客人温存一夜后即抛开不再来,则是件丢尽面子的事情。
所以她们开始会淡着客人,吊着客人的性子,让他一点点地讨好自己,得来不易才会珍惜,态度远比今天的豪放女们尊重。
但是适当的时候,她们会忽然变得很主动,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格外燎人。
如此,那客人才会相信这姑娘对自己是真心,是动了情,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才会舍尽千金搏一笑。
家学渊源。我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点燃这把火。
“明天,上午,我们能再见次面么?”我微仰着脸,专注地望着他。我知道这个角度的我看起来格外天真。
他有些震动,温柔地问:“怎么?”
“我想约你去泮坑拜神。”
“你信神?”
“以前不信,但是,我知道你信。”反正明天打算上一次山的,正好趁机卖人情。我将头垂得很低很低,仿佛在忍泪,停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抬起头来,很艰难很低声地说出我的邀约
我将头垂得很低很低,仿佛在忍泪,停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抬起头来,很艰难很低声地说出我的邀约:“我想在泮坑为你送行,祈祷你一路顺风。”
没有人可以拒绝这样的约会。阅尽繁花的吴先生也不能。而且我知道,梅州人多信神,对泮坑神庙十分在乎。吴先生不可能不答应我这个约会。
果然,他握住我的手,大为感动:“没想到你肯为我去拜神……好,明天早晨十点,我去百合花园接你。”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