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p 不同于普通找工作。一般大学都有强制学生屡约的手段,确保学生只能接一个offer,而不是接几个offer 在最后关头回绝其他offer 然后让后面排队的学生落空。
这case里滑大的漏洞是,既然双方已经match了,此学生就应该从所有其他雇主的面试和备选名单上划掉。雇主的面试名单和备选名单应该是通过学校网站。如果是雇主网站,那么学校应该主动通知雇主此学生已经接受其他offer。公司也不至于非跟学校抬杠,就为了4个月非跟别的公司抢。另外好奇, 滑大的offer不是通过学校给学生的?
还有个可能是这个学生两个offer 一个是通过coop的,一个是自己申请的。那么学校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有没有个说法?什么说法都没有,那也是可以理解雇主采取自己的手段。被坑的是雇主,还不许人家发个脾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