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8条规定: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这个法律说违反规定的应该怎么办。也就是说她获得了中国国籍,就应该不再保留外国国籍,但中国没有强制执行的规定。
这件事情,充其量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她的美国国籍身份。至于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怎么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不管。
换句话说,如果她某天突然想来加拿大滑雪,但来不及用中国护照申请加拿大旅行签证,他可以立刻登机、用美国护照入境加拿大,加拿大不会在乎她是不是另外还有中国护照(除非她犯了法被告上法庭)。 对加拿大来说她使用哪个国家的护照入境,她就算那个国家的人。
因此,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她就不是双重国籍,而只有中国国籍。美国政府无权给她提供领事保护。一旦离开中国,那么她就拥有双重国籍,两本护照,想用哪个就用哪个。
对这件事,需要了解这样一个背景:能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通常都是特殊人才,或者能给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对这样的人,他们当然要网开一面,留足了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