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她现在没有认罪,也没有被判有罪,按英美法律,她是无罪的。
2. 她之所以没有被判有罪是因为她和美国达成了plea bargain,她承认做了构成犯罪的动作,以换取美国延迟审判。如果她到明年年底不反悔(改口不承认做了构成犯罪的动作),并且没有新的、美国佬认为是犯罪的行为,美国就不再起诉。如果不起诉,她就不会再因为此事被判决成为罪犯。
这种情况和当年汇丰洗钱案的处理是一样的,美国延迟5年起诉汇丰,如果汇丰5年内不再帮人洗钱,就不起诉了,这事就算过去了。所以汇丰那几年吓得很多业务都不敢做,包括举报孟也是因此而起。
3. 英美法系的关键一点是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所以孟现在是无罪之人。而且为了节省资源,不是有罪必纠,也不是一定要按罪判刑。嫌疑人可以和检察官达成协议,如果嫌疑人承认了犯罪事实,或者帮助找到犯罪证据,可以避免一定的刑则。比如一个连环杀手,本来是应该判死刑的,但他提出交换条件,帮警方找到另外几十个他杀的人的尸体以避免死刑。如果他不配合,警方还有几十个案子没法破,但因为他的配合,这些案子都破了,所以他的条件被接受了。这也是plea barg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