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汤是警察局杀人案预警部门的主管,努力工作,他的秘密武器是3个有特异功能的人,泡在水里,一旦预感到要发生杀人案件,便会出现幻觉,小汤便根据这一点线索破案,赶在案件发生之前抓获罪犯,从而制止犯罪。
自从有了这个部门以后,城里的凶杀案降到零!
直到有天幻象中出现小汤杀人!这怎么可能?! 小汤不能接受,开始逃亡。
影片最后是人有选择权,虽然幻象中有杀人动机可能但直到最后一刻人还是能够回头的。所以不能因为有意愿就定杀人罪。于是这个杀人案预警部门解散,3个特异功能的人回归普通生活。
影片没说的是:
如果这个项目是成功的呢?如果说有意愿杀人就一定会杀人,这个项目能继续吗?
这个项目的中心是那个泡水里的女生,她的特异功能是项目的基础。但:
大写的问题是:我们能因为为了大多数的安全,限制这么一个人的自由吗?
今天再看这个电影,其实很有点意思的。
我们能因为大众健康而强迫他人打疫苗吗?
天赋人权,天赋最重要。当把天赋拿掉的时候,人权就不再有。因为人权天赋表明这是一个超过人能定义能控制的范畴,只有这样才不会受人的力量左右。没有这个的话,保证绝大多数人的生存的利益是远大于一个人自由的利益的,最后就是人权==生存权。
2002年电影刚出来的时候,我想答案是很明显的。但今天,左派这么多年洗脑后,还这样吗?
我不管你打不打疫苗,但我尊重你选择打不打的权力,因为你拥有那个权力是与生据来的,是上帝给与的,不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能够挪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