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移加同志(除了FEMALES)都同意保留户口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要说的是,销户牵涉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我们大家和工作单位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我来说,工作那么多年单位分给的福利房,那是我应得的补偿。问题是,现在我未拿到房产证,暂不能出售。到开证明的时候单位领导要我退房子,否则不给开,我怎么办?占用的单位物品我可以一样不少地奉还,但是现在很多无耻的所谓领导把职工当作自己的“家奴”,你不走,即使你是一个废物,我可以养着你,只要你对我忠心就成。要走么?吃过我的,给我吐出来;穿过我的,脱下来光着屁股滚出去!所以,我们大家才偷偷摸摸办移民,并且对销户问题特别在意。对我面临的问题,诸位有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