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加国无忧编译
多伦多一个开发商、63岁的千万富翁与女友恋爱14年,多次求婚未果后提出分手,因为两个人在多伦多各有房产,从没搬到一起居住,富翁认为这种关系不能叫同居伴侣,但是法官不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富翁每年收入至少650万,法院判他无限期地向女友提供每月53,077元的赡养费。
图源:torontosun
据torontosun报道,多伦多富豪 Michael Latner和女友 Lisa Climans 相恋多年,他不仅给女友买了一枚7.5克拉的大钻戒,还让她搭乘他的私人飞机一起去佛罗里达度假,每年夏天与她一起在他13000尺富丽堂皇的Muskoka度假屋一起享受,为她支付了全部花费。
两人分别在多伦多拥有各自的房子,从没有搬到一起住过。富豪一直坚持认为应该与女友签个协议,但女友从没答应过。
2015年两人分手,富豪以为分手就没什么事了,这种关系只能算恋爱不能叫同居,但是经过八天的审判后一名法官根据《家庭法》宣布他们为配偶关系,为此判他无限期地向女友提供每月53,077元的赡养费。
富豪当然觉得冤枉,于是向安省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富豪总算赢得了部分胜利。上诉法院仍然认为他们是配偶关系,只是改判他在10年内向女友提供每月53,077元的赡养费,而不是原判的无限期支付。
富豪Michael Latner是多伦多知名开发商 Albert Latner 的儿子,2019年,《加拿大商业杂志》(Canadian Business Magazine)财富排名其家族净资产为11.2亿加元,是加拿大排名第93的富豪。
2001年,Michael Latner与哥哥一起经营家族企业,当时他43岁,离异有三个孩子。有一天他在加油站偶遇当模特的 Lisa Climans ,一见倾心。她当时38岁,是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
恋上富豪后 Lisa Climans 辞去了工作,与富豪一起享受奢侈生活。除了名字没有冠夫姓,她一直以他的妻子身份生活。他们交换了结婚戒指,庆祝了自己的周年纪念日,一起环游世界。他给她买了七件皮草大衣,为她的美容提供了资金,替她还清了一份抵押贷款,并提供每月额度为6,000元的信用卡。
两人分手后,Lisa Climans 成为瑜伽教练,每月仅赚取 1,000。为此她要求法院判她永久享有配偶赡养费。
Michael Latner上诉后,高等法院维持配偶关系原判。但是专家小组确实发现初审法官犯了错误,认为她有权根据“ 65法则”无限期享有赡养费。分手时Lisa Climans 51岁,加上同居14年,刚好等于65。
据介绍,这个“65法则”是指双方婚姻(包括事实婚姻)关系持续5年以上,如果在分居的时候,需要赡养一方的年纪加上婚姻年限超过或等于65,那么需要赡养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终身赡养。
但是上诉法院发现,这对夫妻直到2002年夏天才真正同居,实际同居13年,因此还差一年才达到65的门槛。故此判Lisa Climans获得10年的配偶赡养费。
据报道,富豪分手后于2017年再次结婚。估计这次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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