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从“掺沙子”到“流亡”》
当时我们有四个房间。朝南三间,中间是客厅,沿墙放书橱。东边一个套房是锺书的卧房兼书房。西边临阳台的 一间是我的卧房兼书房,锺书的衣物都在我的卧房里,朝北西尽头是我们女儿钱瑗和女婿得一的新房,和我的卧房相对。往东是一间卫生间和一间厨房。厨房就在我家的大门口。从大门进来是一条宽宽的过道,分隔朝南和朝北的房间。我们打算让出西尽头的两间卧房,留下客厅和套间自己住,因为面积略大一些。沙发等大件得卖掉,钢琴只能挤放在什么角落里。我们196 2年8月才搬入这宽敞的新居(原先的宿舍面积很小,不过是一间办公室分隔成数小间),我们增添了家具,7年间累积了许多东西,也加添了人口。这回又紧缩,得狠狠地精简,锺书和我停止了我们的工作,每天得空就忙着清理东西。
老太太说:“叫我来分房子的呀。现在房子分到了,我也可以走了。”这是老太太的话,语气也是她的。第二天她果然走了。据同院的邻居说,老太太从此没有再来过。“迎养母亲”就是这么回事。
没几天,xxx说他家老太太已经到北京了,要我们立即让出房间。他先还宽限几天,但随即改口说,明天就搬进来,我们屋里的东西不必搬走,他家也有用的。按当时的“革命”用语,就是把我们“扫地出门”。经我女婿得一说好说歹,两个革命男女答应宽限两天。
当时霖雨连日,旧货店雨里不上门收货。得一和钱瑗在下雨的间歇里,好不容易把沙发等大件送走。且不提我家的慌张忙乱。革命男女搬入我家,就是邻居了。我从小听父母教导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的“近邻”分明是“强邻”。我们既不能“三迁择邻”,睦邻就更有必要。我们想,邻居相争,往往是为些家常琐碎的事,我们气度大些,站得高些,作为近邻而义不容辞的事,我们都做到,这样总可以求个相安吧?所以我在他们搬入那天,一早把他们预先搬入厨房的煤炉子生上火。我自费配制的卧房门和壁橱门的钥匙一式几枚,留着也没有用了,就做个人情,全部点交给革命女子,让她放心使用。傍晚,我和锺书看见停放在楼下的一只小孩子的摇篮,就顺便为他们抬上三楼。革命男女大概以为煤炉子自己会生火,摇篮自己会爬上三楼,或许他们认为我们理该如此,反正他们没有理睬。我们由此更看透他们是何等人。所以直到下干校,我们两家从没有发生过任何争吵。
我和他们老太太同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就一起说说话。她是南方人,可和我谈家乡话,过了不多几天,她告诉我说:“明天就回家去了。”我很惊诧,还劝她老远来了别就走。她说:“叫我来分房子的呀。现在房子分到了,我也可以走了。”这是老太太的话,语气也是她的。第二天她果然走了。据同院的邻居说,老太太从此没有再来过。“迎养母亲”就是这么回事。
这年的11月,锺书下放干校。革命男女也先后下干校,家里留一个小孩子,由阿姨带领。我是下一年的7月才下放的。钱瑗没有下干校。我们和他们家阿姨和孩子,相处得很和谐。他们家阿姨如有困难,就和我们谈,例如孩子病了,或孩子长得快,小衣小被都太小了,怎么办等等。我们就帮她想想办法。革命男女同时请事假回京后,阿姨就问我们,“他们谢你们了吗?”我们怎么要他们谢呢。可是阿姨觉得她说声“谢谢”,还不足以报答,所以她“故意告诉了两遍”。他们从不理睬。阿姨叹气说,“真是一对白xx”。(我不重复全句。阿姨还健在,可以问她。)
锺书下放干校以后,我下放干校前夕,女婿得一因“五-一六”案【注】含冤自杀。这件事,我打算等我自己下干校后,亲自一点一点告诉锺书,免得他经受不起。当时吴世昌先生和锺书同在干校,而他的夫人严伯升和钱瑗是同事。我怕消息走漏,求严伯升帮助我们保密,她非常同情。革命女子想必知道了我们隐瞒。我下干校后,钱瑗一人在家里,她在厨房里当面质问:“你爱人‘下干校’啦?怎不回来探亲呀?”钱瑗说:“他已经去世了。”随后,钱瑗听到他们屋里哈哈大笑。这是我们事后才知道的。原来男沙子是整“五-一六”而为“革命”立功的人。
1972年3月,我们夫妇由干校回家。7月间,我们学部下放干校的全体人员也都回北京了。他们回北京后,仍天天开会、“学习”。“老先生们”(多数是以前的“牛鬼蛇神”)只在家“学习”,有时到所里开会。锺书开始写他的《管锥编》,我翻译《堂-吉诃德》,钱瑗在北师大教学,天天早出晚归。这时,我们和文学所、外文所的许多革命群众,因相处多时,已经是很亲善的“不战之友”了。可是掺入了我家的革命男女,好像还在“继续革命”、“不断革命”。我们的忍耐再忍耐,似是尚未“触及灵魂”。我女婿得一的自杀,是我家的一款大罪。知罪隐瞒,罪加一等。革命男女经常选中这个伤处,来触及我们的灵魂。例如男女佯作夫妻相骂介,女的大叫:“我要上吊了!”有一天(该是星期日),军宣队领导余震同志带着另一位较年轻的部队领导到我家访问。革命女子不知是告状呢还是示威,莺声历历地在门外骂“五-一六的臭寡妇!”钱瑗听了只悄悄转过身,不让别人看见她的脸。余震同志对这句骂深不以为然。他表示了他的不同意。我不记得他怎么说的,笔记本子记了又记。这两位同志想必还健在呢,也许他们记得。
12月2日是星期日,大家的休沐日。我家请一个钟点工小陈来洗衣服。革命女子也要她洗,并且定要先为她洗。钱瑗说,小陈是我家约来的。革命女子扬着脸对钱瑗说:“你不是好人!”随手就打她一耳光。我出于母亲的本能,不自量力,立即冲上去还手。钱瑗是看惯红卫兵行径的,不愿妈妈效尤,拉着我说:“妈妈,别----”可是她拽不动我,就急忙由大门出去了。(她是去找居委会主任的,当时我没有理会。)锺书这时在套屋的窗下看书,我记不清外间的门是开着还是关着,反正他不知道过道里发生的事。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小陈当时在场。她向别人说,那女人要挖我的眼睛。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根据,革命女子没有挖我的眼睛,我只感到有手指在我脸上爬。我给跌摔得晕头晕脑,自知力弱不胜,就捉住嘴边的一个指头,按入口内,咬一口,然后知道那东西相当硬,我咬不动就松口放走了。我记不清自己给跌摔了多少次。
打人,踹人,以至咬人,都是不光彩的事,都是我们决不愿意做的事,而我们都做了---我们做了不愿回味的事。 我有一架晾手绢、袜子的小木架子,站在过道的靠墙处。我的身体在革命男女的操纵下,把那木架子上的五根横棍全撞碎了,架子倒地有声。锺书该是听到木架倒地才出来的。我自己也奇怪,我怎么没叫喊一声。 我没看见他出来,只记得他举起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对革命男子劈头就打。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如打中要害,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我记得革命女子回她房间去取一支大粗手杖交给革命男子。我忙也到自己家门口拿出一支细藤手杖,但出门就被革命女子劈手夺去,好像是我特地拿来奉送的。我一看情势不妙,拉了锺书回房,关上门,锁上锁。
这里我该补上当时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以及遗漏的细节。
(一)革命男子虽然拿着一支粗手杖,他并未动用。他是不愿打呢,还是没决定打呢,还是我们逃得快,他来不及打呢,我就不知道了。他如要动用手杖,很容易,因为他个子高(男女俩都个子高),年纪轻,对方只是个瘦弱老人。可是他并没有动用手杖。这一点,我该实说。我却是挨自己的藤杖抽了几下,身上留下了几道青紫痕,心上意识到女的比男的手快心辣。
(二)革命男子气呼呼地指着自己的袍儿叫我看。他穿的是一件栗色绸子的袍儿,前面许多大脚印,横横斜斜的,一脚一脚从膝部直踹到肚皮上。他又提着自己的衣领叫我看。显然有人一把揪住他衣服的领口,抬脚踹他,把领口的纽襻都扯松了。这一脚一脚的尘土印,分明是男皮鞋的鞋底印。屋子里没有第三个男人,他本人不可能自己踹自己的肚皮。我很快地思维一过,忙用手把他袍儿上的鞋底印掸掉了。鞋底印怎么上去的,我确实没有看见,该是在举起木板之前吧?我掸掉鞋底印,该是在木板劈头之后,因为我当时有抱歉之意,同时也要销灭罪证。记忆里,一个个印象很鲜明,却是记不清次序,因为我给跌摔得糊涂了,而有些事我确实没有看见。我只把记忆深刻的印象一一记下,不去追忆细节的次序,免得追忆中产生错误。反正我的推断只是我的推断。
锺书感叹说,和什么等人住一起,就会堕落到同一水平。
(三)我咬破了女沙子的手指。她翘起伤指,到处告状诉苦。有一位听到她诉苦的大妈对我发表意见:“手指在你自己身上呀,怎么跑到她嘴里去了呢?” 我锁上了门,两人站在门内,革命男女在门外用不知什么东西狠狠打门,打得砰砰响。门是三夹板制成的,有打破的危险。恰好钱瑗带着居委会主任刘大妈来了,她们看见革命男女各拿粗木棍打门(木棍是我家的墩布把儿),有一条木棍已打成两段。我们开了门,刘大妈进来问明究竟,然后又到革命男女家去问明究竟,并批评了他们,她就走了。
锺书余怒未息。我说,“幸亏我身体轻,没伤筋动骨,算了。”锺书用手一抹说:“这事不再说了!”他感叹说,和什么等人住一起,就会堕落到同一水平。我很明白,他这回的行为,不是出自本心,而是身不由己,正和我冲上去还手一样。打人,踹人,以至咬人,都是不光彩的事,都是我们决不愿意做的事,而我们都做了---我们做了不愿回味的事。这件事,尽管我们在别人问起时,不免要说个大略,我们私下里确是绝口不再谈论或讲究。因为我们三人彼此间都很知心。
但是毕竟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我们不能不向领导汇报。文学所的副所长唐棣华同志住在本楼,我们就向她汇报了一个大略----主要是我汇报,因为锺书所知,不如我周全。唐棣华同志不便介入,只示意我们还该向其他领导汇报。我们一处处汇报,才知道革命男女早已各处都告过状了,而且满处宣传:“地主打了贫农”。他们还到医院验伤,医院为革命男子开了一张验伤证明单。革命男子胳臂上有一块青紫,他揎起衣袖时,我偶曾见过一眼。 以后几天,我们两人勉强还继续自己的工作,但保护我们的只有一扇门了。
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虽然被打入“牛鬼蛇神”阵营,我们心里很安定,因为从未觉得革命群众是敌人,我们和他们只是处境不同而已。这番才第一次有恐怖感,觉得自己容身无地,落在不知什么人手里了。晚间听到革命男女窃窃嘻笑,就懔然畏惧。我们听到传言,他们说,这次便宜了我们,下星期日要下毒手,着实打我们一顿。
星期日到了。我乘他们还未起床,早早做了早餐,涮洗了锅碗。以后就没敢再进厨房,因为革命男女老在那儿出出进进。我想上厕所,开门张望几次,总不得机会。一次看见那女人叉着腰坐在浴盆边上,如有所待。我就轻轻掩上门,耐心再等等。10点了,10点10分,---20分,----30分,----40分,我们什么时候能做饭呀?我准备等到他们吃饭,或等到他们睡觉。
钱瑗忽然说:“咱们逃走吧。” 逃走?逃哪儿去?有路可逃,还不逃吗! 钱瑗说,她在北师大宿舍有个铺位,午后可以躺会儿休息,房间朝北,天气冷,目前没人住,屋里有三只双层床。我们立即决定逃走。我们收拾了几件必不可少的东西,每人拿一二小件。我们商量好如何逃跑,伺机行事。将近十一点,那女人大概是等得不耐烦了,我们忽由窗里看见她骑车走了。我们轻轻开个门缝看看,过道里没人,男的在房间里呢。我们只需逃出大门就不怕,因为在这扇大门以内,我们有理说不清;大门以外,邻家有人,有目共睹,我们不用怕。钱瑗打先锋,她轻轻地开了我们屋子的门,轻而快地过去开了大门,锺书紧跟在后,我殿后。我们房间的锁很复杂,得向左转,又向右转。我也轻快地锁上了门。三人紧贴着溜出大门,我轻轻把大门关上,然后三人一连串走下楼梯,一同喘了一口大气,我们逃出来了!
我们先到附近朋友家去休息一下,吃几口饭,向我们的领导同志们请得准许----这不很容易,不过我们还是得到了准许才逃走的。这是在1973年12月9日。我们过了3年流亡生活,1977年2月搬入三里河新居。流亡的生活当然艰苦,可是我们不必担惊受怕了。
锺书不愿再提的事,我始终没有向他再提过,可是从“掺沙子”到流亡的那番往事,毕竟是我一生难忘的亲身经历,也是应该让大家知道的一段历史。别人的传说,都不详、不尽、不实。我应该在自己有生之年,把这段往事公之于众,我说的话可有我负责。
(杨绛先生特意惠赐本报发表)
【注】五-一六案:五-一六指文化大革命中北京的一个名为“首都五-一六红卫兵团”的小组织。他们借19 67年5月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五-一六通知》的机会,以贯彻这个《通知》为由,建立秘密组织,进行秘密活动,散发、张贴攻击周恩来总理的传单,当时被视为反动组织,后来很快就被清查出来,为首分子被公安机关逮捕,问题基本解决。但到1 968年,又成立了以陈伯达为组长的中央清查“五-一六”专案领导小组,在清查中许多反对林彪、江青一伙的干部、群众,被打成“五-一六”分子,清查运动严重扩大化。
(原载于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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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非被打真相
肖凤
1973年12月7日是一个黑暗的日子。那一天,我的丈夫林非被一根大棒毒打,我自己的手指也被咬得鲜血淋漓。那男人殴打时用力极很,手中的大棒当即断成两截。那时正值隆冬季节,林非身穿棉袄,挡住大棒的右臂还被打肿和打破,鲜血淤积,漆黑一片,让我深感恐惧而又心疼不止。
我连忙领着林非去医院看病,接诊的医生一边替他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辣,还开列了诊断的证明书,嘱咐我们好好防备打人者的继续行凶。我搀扶着林非从医院回家,走进大门就瞧见公用的走廊里,堆积着许多霉烂的垃圾――吃剩的鸡骨头、长绿毛的橘子皮、碎布条、碎纸片,而打人和咬人的这对夫妇已经走掉了。第二天,在林非单位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宣队,训斥林非怎么敢跟×××吵架,说是他那声势显赫的同学,当时炙手可热的一位高官将会来干预,威胁说要遣送林非去北大荒继续劳动锻炼,还派人上我教书的学校,找到了主持工作的一位领导,要他来压制我。这位领导是老革命,刚从“牛鬼蛇神”的队伍中解放出来,他在我教书的学校里工作了十几年,对我十分了解,一听就知道他们说的不是真话,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此时,我们刚从河南的五七干校回来不久,与离别了许久的年幼的儿子团聚,日夜都提心吊胆地害怕林非又被赶到更遥远的地方去,觉得他们的用心真是狠毒,却也只好找出家中所有积蓄的零钱,替林非买了一件厚厚的羊皮大衣,好抵御那儿冰天雪地的严寒气候。我整天忧愁地思忖着打人者的阴险,想用这么大的后台来压垮和摧毁我们。林非曾在五七干校患过一场大病,为了护理他的身体,并且减轻他精神上的压力,我打算跟他一起前往,可是儿子又太幼小,不能让稚嫩的生命随同我们去受罪,得保护他很好地长大成人,商量的结果是林非先走,我和儿子等一等再说。幸亏那位当时的高官与我们素不相识,无仇无怨,所以并未听信一面之词,将林非置于死地。
我们好不容易地熬过了十年浩劫的岁月,更何况林非早在肃反运动中就被指责为立场右倾,反右运动中又被指责为犯有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曾在公开的会议上受到过批判,面对着这样坎坷的遭遇,他从“文革”开始后,就只敢采取躲避和逍遥的态度,却还被“造反派”不依不饶地在长篇大字报上称为“漏网右派”,常常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之中。好不容易难熬的岁月终于过去了,有关的处分也都获得了公正的纠正。我们多么想安安静静地度日,高高兴兴地工作,可是咬人者不断地通过口头和文字的谣言,再三地进行人身攻击,现在又在一张报纸上大肆说谎,所以我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把林非被打的真相公诸于众,相信善良和公正的读者朋友们会作出自己判断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68年春天,我怀孕了。我的婆母知道消息后,放下了由她照看的三个外孙,千里迢迢地从上海来到北京,准备迎接将要诞生的婴儿。因为林非是她老人家最小和最疼爱的儿子,所以也十分慈爱地照顾着我。我们三人挤在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小屋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大床、一张小床和一个书桌之外,几乎就没有空地了。我们躲在狭仄的空间里,却也享受着亲情的温馨。这一年冬天,我的儿子降生,小屋里又增添了一个新人,在拥挤的屋子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满屋子都拴上了晾尿布的绳子,上面悬挂着洗过的尿布,竟像是万国旗一样。有一天,一位在林非单位里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骑着自行车来我家看望,竟腾不出一席之地招待他坐下。
当时几代同堂住在一间屋子里,是众多青年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我们还曾经跟另外三对夫妇同住在一个单元里面,和谐地相处得像朋友一般,有的邻居至今依旧相互来往。这位文学批评家跟我们是同代人,心灵很容易相通,看着我们如此窘迫的处境,就动了恻隐之心。当时正值“文革”的“斗批改”阶段,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因此也决定分配两间住房让我们搬家。林非有一位后来大名鼎鼎却又流亡国外的同事,就是跟我们一起搬进这座楼房的。
我原来犹豫着不想搬迁到陌生的地方去,但是当时的处境实在太困难了,一是我的产假只有56天,又正值“清理阶级队伍”期间,绝不允许请假,不满两个月的儿子白天只能交给婆母照料,她老人家已经是将届古稀的高龄,真于心不忍,却又毫无办法,只能晚上下班后自己带着儿子,请老人家休息。二是在全国‘清理阶级队伍“的高潮中间,婆母的女婿也就是我们的姐夫,忽然被诬陷为“叛徒”,隔离审查,不许回家。其实他只是上海一座大型工厂的总工程师,老实巴交,什么问题也没有的。姐姐是小学校长,每天都早出晚归,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管,她精神压力又很大,频频来信,述说困难,希望母亲早些南归。三是居委会一个戴红袖章的老”红卫兵“,常常上我们原来的住处敲门,逼迫报了临时户口的婆母离开北京。林非和我又必须天天上班,在这万般无奈的紧急关头,我的女友介绍了一位家住郊区的农村大嫂,与我们见面相识,说是如果聘请她帮助我们照顾小孩,我的婆母就得以回到上海慰藉她受难的女儿,这也许是解决困境的唯一办法。这位善良的农民大嫂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绝对不能与我们夫妇共居一室,这个要求自然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于是我不想搬迁也只得搬迁了。咬人者说我的婆母是为了分配住房才赶来充数的,这纯粹是造谣。我慈祥的婆母已经宁静地安息于九泉底下,不会再遭受到任何精神上的伤害了。
在我们搬迁之后,开始时还相安无事,也曾稍稍地点头和说一两句寒暄的话语。咬人者是很讲究保养自己的,吃鸡蛋只吃丹青而不吃蛋黄,吃西瓜也只吃瓜心而不吃外圈,她要把蛋黄和西瓜的外圈赏给我们,都被我严肃地拒绝了。因为我出生于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的家教就是“不受嗟来之食”。
她偶或露面的女婿,听说是北京某著名大学赫赫有名的“造反派”二把手,可是在当时风云突变的“文革”狂潮中,该所大学的“造反派”一把手忽然失宠于“中央文革”的“旗手”,他忍受不了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颜色,竟悬挂在大学校园里一棵老树桠上自杀了。我们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自己正面临着种种压力,已经感到焦头烂额,身心交瘁,哪有闲暇去过问人家的事情,这还是听到住在旁边单元里一位红学大师的夫人匆匆说起的。
从此以后,咬人者和她的丈夫确实显得有些焦躁,当情绪分外低沉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她根本无视我的人格,无视我作为母亲的存在。在她的心目中,别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几等,供她颐指气使地嘲讽和戏弄,包括我幼小的儿子在内,一概都是如此。她这种霸道的态度,和对我儿子的人格的漠视,实在伤透了我的心,使我意气难平。而当我有时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时,似乎也感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后来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大棒,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看来被殴打和咬噬的命运,从开始时就笼罩于我们的头顶了。
我和林非在几年前奉命去干校时,怕儿子过于幼小,还不适宜去“经风雨,见世面”,只好把儿子托付给那位忠厚和质朴的农村大嫂,并且把两人每个月工资的极大部分都留给了她,她也尽心尽力地带领着我的儿子,跟我儿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是我们几年来耗尽了原来就是极为低微的工资,经济情况显得十分拮据,从干校回到北京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能力供养一个保姆了。这位善良的农村大嫂非常理解我们经济上的困难,她也愿意另找一家经济收入比我们高的住户去帮工,于是她就和我们很友好地分手了。
我上班的学校,离家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每天赶公共汽车早出晚归,有时就把儿子带在身边。那时候常常要跟学生一起去郊区农村“开门办学”,只好也带着年幼的儿子,和几个女同学睡在老乡家里的土炕上。又教书,又下地,又带着儿子,回家后真是感到劳累不堪。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见过洗衣机,正好院子里有一位帮助人们洗衣服的农村大嫂,大家都称呼她为“余嫂”,我也请余嫂帮助洗衣服。1973年12月7日,适逢我刚从郊区农村返京,就请余嫂替我洗洗从农村带回来的衣服,因为几天之后还得带着儿子下乡,时间很紧张,让余嫂赶快洗起来。可是咬人者故意抬杠,坚持要余嫂先给她洗,她的时间比我充裕得多了,为什么要如此着急,于是就争论起来了。在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的口角中,她忽然伸出双臂要抓住我的脸庞,我长得比她高,赶紧向后仰起头,并且伸出双手挡住她,没想到她竟用自己双手紧紧抓住我右手的食指,飞快地塞进嘴里狠命咬了一口,当时抽出来就鲜血迸流。她这个当作是如此的突然和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有来得及躲闪。中国有句老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连大字不识半个更画不成圆圈的阿Q都懂得这个道理,想不到她竟会如此行事。俗话说食指连心,我疼痛得大叫起来,林非从房间里奔了出来,想要解救我。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举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咬人者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咬人者诬称我们将她提起又摔下了不知有多少次,请问我们哪里有这种大力士般的力气?造谣造得实在太荒唐了。而且既然已经跌得晕头晕脑,怎么又能够像她自己不得不承认的咬我的食指呢?打了和咬了人,还要可恶地造谣,真是不知天下有羞耻事。在此次冲突中,我们自始至终都是只动口没动手,咬人者和打人者则是又叫骂又动手。他们的表演和所作所为,让我看清了他们本来的面目。面对着她的造谣生事,我深深地庆幸自己的人格比造谣者要高尚得无可比拟了。
这咬人者确实是造谣、攻击和欺负别人的能手,她曾散布过侮辱一位已故著名哲学家人格的流言,那位学者的女儿(一位著名女作家)就曾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批驳。还有一位外国文学教授由于讲述了在她家里,听说过她丈夫攻击自己老师的一则谣言,她就威逼这位教授写出书面文字,保证从未听说过此事。她还散布过自己丈夫的几位年轻同事,“拿我们的钱不还”,后来连她丈夫都否认这谣言说,“一切以我说的为准”,可见造谣的伎俩是如何的轻率与离奇。
为了澄清咬人者发表的造谣诬陷的文字,我只好放下手里正在撰写的稿子,将二十六年前的那件事实真相写出来公诸于众。我对自己写的文字负责到底。在我的有生之年,只要咬人者再度造谣,作为被咬者的我,一定要再次澄清事实的真相。林非单位里有几位充满正义感的同事,先后打来了电话,要我们必须反驳恶意的谣言。我庆幸自己终于生活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这是新时期给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现在已经不是只许咬人者造谣,而不允许被咬者说明事实真相的时代了。我尊敬所有善良和公正的同胞,但是对于一向造谣、攻击和迫害我们的咬人者,是愿意奉陪到底的。
刊载于北京《鲁迅研究月刊》1999年第12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当时我们有四个房间。朝南三间,中间是客厅,沿墙放书橱。东边一个套房是锺书的卧房兼书房。西边临阳台的 一间是我的卧房兼书房,锺书的衣物都在我的卧房里,朝北西尽头是我们女儿钱瑗和女婿得一的新房,和我的卧房相对。往东是一间卫生间和一间厨房。厨房就在我家的大门口。从大门进来是一条宽宽的过道,分隔朝南和朝北的房间。我们打算让出西尽头的两间卧房,留下客厅和套间自己住,因为面积略大一些。沙发等大件得卖掉,钢琴只能挤放在什么角落里。我们196 2年8月才搬入这宽敞的新居(原先的宿舍面积很小,不过是一间办公室分隔成数小间),我们增添了家具,7年间累积了许多东西,也加添了人口。这回又紧缩,得狠狠地精简,锺书和我停止了我们的工作,每天得空就忙着清理东西。
老太太说:“叫我来分房子的呀。现在房子分到了,我也可以走了。”这是老太太的话,语气也是她的。第二天她果然走了。据同院的邻居说,老太太从此没有再来过。“迎养母亲”就是这么回事。
没几天,xxx说他家老太太已经到北京了,要我们立即让出房间。他先还宽限几天,但随即改口说,明天就搬进来,我们屋里的东西不必搬走,他家也有用的。按当时的“革命”用语,就是把我们“扫地出门”。经我女婿得一说好说歹,两个革命男女答应宽限两天。
当时霖雨连日,旧货店雨里不上门收货。得一和钱瑗在下雨的间歇里,好不容易把沙发等大件送走。且不提我家的慌张忙乱。革命男女搬入我家,就是邻居了。我从小听父母教导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的“近邻”分明是“强邻”。我们既不能“三迁择邻”,睦邻就更有必要。我们想,邻居相争,往往是为些家常琐碎的事,我们气度大些,站得高些,作为近邻而义不容辞的事,我们都做到,这样总可以求个相安吧?所以我在他们搬入那天,一早把他们预先搬入厨房的煤炉子生上火。我自费配制的卧房门和壁橱门的钥匙一式几枚,留着也没有用了,就做个人情,全部点交给革命女子,让她放心使用。傍晚,我和锺书看见停放在楼下的一只小孩子的摇篮,就顺便为他们抬上三楼。革命男女大概以为煤炉子自己会生火,摇篮自己会爬上三楼,或许他们认为我们理该如此,反正他们没有理睬。我们由此更看透他们是何等人。所以直到下干校,我们两家从没有发生过任何争吵。
我和他们老太太同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就一起说说话。她是南方人,可和我谈家乡话,过了不多几天,她告诉我说:“明天就回家去了。”我很惊诧,还劝她老远来了别就走。她说:“叫我来分房子的呀。现在房子分到了,我也可以走了。”这是老太太的话,语气也是她的。第二天她果然走了。据同院的邻居说,老太太从此没有再来过。“迎养母亲”就是这么回事。
这年的11月,锺书下放干校。革命男女也先后下干校,家里留一个小孩子,由阿姨带领。我是下一年的7月才下放的。钱瑗没有下干校。我们和他们家阿姨和孩子,相处得很和谐。他们家阿姨如有困难,就和我们谈,例如孩子病了,或孩子长得快,小衣小被都太小了,怎么办等等。我们就帮她想想办法。革命男女同时请事假回京后,阿姨就问我们,“他们谢你们了吗?”我们怎么要他们谢呢。可是阿姨觉得她说声“谢谢”,还不足以报答,所以她“故意告诉了两遍”。他们从不理睬。阿姨叹气说,“真是一对白xx”。(我不重复全句。阿姨还健在,可以问她。)
锺书下放干校以后,我下放干校前夕,女婿得一因“五-一六”案【注】含冤自杀。这件事,我打算等我自己下干校后,亲自一点一点告诉锺书,免得他经受不起。当时吴世昌先生和锺书同在干校,而他的夫人严伯升和钱瑗是同事。我怕消息走漏,求严伯升帮助我们保密,她非常同情。革命女子想必知道了我们隐瞒。我下干校后,钱瑗一人在家里,她在厨房里当面质问:“你爱人‘下干校’啦?怎不回来探亲呀?”钱瑗说:“他已经去世了。”随后,钱瑗听到他们屋里哈哈大笑。这是我们事后才知道的。原来男沙子是整“五-一六”而为“革命”立功的人。
1972年3月,我们夫妇由干校回家。7月间,我们学部下放干校的全体人员也都回北京了。他们回北京后,仍天天开会、“学习”。“老先生们”(多数是以前的“牛鬼蛇神”)只在家“学习”,有时到所里开会。锺书开始写他的《管锥编》,我翻译《堂-吉诃德》,钱瑗在北师大教学,天天早出晚归。这时,我们和文学所、外文所的许多革命群众,因相处多时,已经是很亲善的“不战之友”了。可是掺入了我家的革命男女,好像还在“继续革命”、“不断革命”。我们的忍耐再忍耐,似是尚未“触及灵魂”。我女婿得一的自杀,是我家的一款大罪。知罪隐瞒,罪加一等。革命男女经常选中这个伤处,来触及我们的灵魂。例如男女佯作夫妻相骂介,女的大叫:“我要上吊了!”有一天(该是星期日),军宣队领导余震同志带着另一位较年轻的部队领导到我家访问。革命女子不知是告状呢还是示威,莺声历历地在门外骂“五-一六的臭寡妇!”钱瑗听了只悄悄转过身,不让别人看见她的脸。余震同志对这句骂深不以为然。他表示了他的不同意。我不记得他怎么说的,笔记本子记了又记。这两位同志想必还健在呢,也许他们记得。
12月2日是星期日,大家的休沐日。我家请一个钟点工小陈来洗衣服。革命女子也要她洗,并且定要先为她洗。钱瑗说,小陈是我家约来的。革命女子扬着脸对钱瑗说:“你不是好人!”随手就打她一耳光。我出于母亲的本能,不自量力,立即冲上去还手。钱瑗是看惯红卫兵行径的,不愿妈妈效尤,拉着我说:“妈妈,别----”可是她拽不动我,就急忙由大门出去了。(她是去找居委会主任的,当时我没有理会。)锺书这时在套屋的窗下看书,我记不清外间的门是开着还是关着,反正他不知道过道里发生的事。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小陈当时在场。她向别人说,那女人要挖我的眼睛。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根据,革命女子没有挖我的眼睛,我只感到有手指在我脸上爬。我给跌摔得晕头晕脑,自知力弱不胜,就捉住嘴边的一个指头,按入口内,咬一口,然后知道那东西相当硬,我咬不动就松口放走了。我记不清自己给跌摔了多少次。
打人,踹人,以至咬人,都是不光彩的事,都是我们决不愿意做的事,而我们都做了---我们做了不愿回味的事。 我有一架晾手绢、袜子的小木架子,站在过道的靠墙处。我的身体在革命男女的操纵下,把那木架子上的五根横棍全撞碎了,架子倒地有声。锺书该是听到木架倒地才出来的。我自己也奇怪,我怎么没叫喊一声。 我没看见他出来,只记得他举起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对革命男子劈头就打。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如打中要害,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我记得革命女子回她房间去取一支大粗手杖交给革命男子。我忙也到自己家门口拿出一支细藤手杖,但出门就被革命女子劈手夺去,好像是我特地拿来奉送的。我一看情势不妙,拉了锺书回房,关上门,锁上锁。
这里我该补上当时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以及遗漏的细节。
(一)革命男子虽然拿着一支粗手杖,他并未动用。他是不愿打呢,还是没决定打呢,还是我们逃得快,他来不及打呢,我就不知道了。他如要动用手杖,很容易,因为他个子高(男女俩都个子高),年纪轻,对方只是个瘦弱老人。可是他并没有动用手杖。这一点,我该实说。我却是挨自己的藤杖抽了几下,身上留下了几道青紫痕,心上意识到女的比男的手快心辣。
(二)革命男子气呼呼地指着自己的袍儿叫我看。他穿的是一件栗色绸子的袍儿,前面许多大脚印,横横斜斜的,一脚一脚从膝部直踹到肚皮上。他又提着自己的衣领叫我看。显然有人一把揪住他衣服的领口,抬脚踹他,把领口的纽襻都扯松了。这一脚一脚的尘土印,分明是男皮鞋的鞋底印。屋子里没有第三个男人,他本人不可能自己踹自己的肚皮。我很快地思维一过,忙用手把他袍儿上的鞋底印掸掉了。鞋底印怎么上去的,我确实没有看见,该是在举起木板之前吧?我掸掉鞋底印,该是在木板劈头之后,因为我当时有抱歉之意,同时也要销灭罪证。记忆里,一个个印象很鲜明,却是记不清次序,因为我给跌摔得糊涂了,而有些事我确实没有看见。我只把记忆深刻的印象一一记下,不去追忆细节的次序,免得追忆中产生错误。反正我的推断只是我的推断。
锺书感叹说,和什么等人住一起,就会堕落到同一水平。
(三)我咬破了女沙子的手指。她翘起伤指,到处告状诉苦。有一位听到她诉苦的大妈对我发表意见:“手指在你自己身上呀,怎么跑到她嘴里去了呢?” 我锁上了门,两人站在门内,革命男女在门外用不知什么东西狠狠打门,打得砰砰响。门是三夹板制成的,有打破的危险。恰好钱瑗带着居委会主任刘大妈来了,她们看见革命男女各拿粗木棍打门(木棍是我家的墩布把儿),有一条木棍已打成两段。我们开了门,刘大妈进来问明究竟,然后又到革命男女家去问明究竟,并批评了他们,她就走了。
锺书余怒未息。我说,“幸亏我身体轻,没伤筋动骨,算了。”锺书用手一抹说:“这事不再说了!”他感叹说,和什么等人住一起,就会堕落到同一水平。我很明白,他这回的行为,不是出自本心,而是身不由己,正和我冲上去还手一样。打人,踹人,以至咬人,都是不光彩的事,都是我们决不愿意做的事,而我们都做了---我们做了不愿回味的事。这件事,尽管我们在别人问起时,不免要说个大略,我们私下里确是绝口不再谈论或讲究。因为我们三人彼此间都很知心。
但是毕竟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我们不能不向领导汇报。文学所的副所长唐棣华同志住在本楼,我们就向她汇报了一个大略----主要是我汇报,因为锺书所知,不如我周全。唐棣华同志不便介入,只示意我们还该向其他领导汇报。我们一处处汇报,才知道革命男女早已各处都告过状了,而且满处宣传:“地主打了贫农”。他们还到医院验伤,医院为革命男子开了一张验伤证明单。革命男子胳臂上有一块青紫,他揎起衣袖时,我偶曾见过一眼。 以后几天,我们两人勉强还继续自己的工作,但保护我们的只有一扇门了。
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虽然被打入“牛鬼蛇神”阵营,我们心里很安定,因为从未觉得革命群众是敌人,我们和他们只是处境不同而已。这番才第一次有恐怖感,觉得自己容身无地,落在不知什么人手里了。晚间听到革命男女窃窃嘻笑,就懔然畏惧。我们听到传言,他们说,这次便宜了我们,下星期日要下毒手,着实打我们一顿。
星期日到了。我乘他们还未起床,早早做了早餐,涮洗了锅碗。以后就没敢再进厨房,因为革命男女老在那儿出出进进。我想上厕所,开门张望几次,总不得机会。一次看见那女人叉着腰坐在浴盆边上,如有所待。我就轻轻掩上门,耐心再等等。10点了,10点10分,---20分,----30分,----40分,我们什么时候能做饭呀?我准备等到他们吃饭,或等到他们睡觉。
钱瑗忽然说:“咱们逃走吧。” 逃走?逃哪儿去?有路可逃,还不逃吗! 钱瑗说,她在北师大宿舍有个铺位,午后可以躺会儿休息,房间朝北,天气冷,目前没人住,屋里有三只双层床。我们立即决定逃走。我们收拾了几件必不可少的东西,每人拿一二小件。我们商量好如何逃跑,伺机行事。将近十一点,那女人大概是等得不耐烦了,我们忽由窗里看见她骑车走了。我们轻轻开个门缝看看,过道里没人,男的在房间里呢。我们只需逃出大门就不怕,因为在这扇大门以内,我们有理说不清;大门以外,邻家有人,有目共睹,我们不用怕。钱瑗打先锋,她轻轻地开了我们屋子的门,轻而快地过去开了大门,锺书紧跟在后,我殿后。我们房间的锁很复杂,得向左转,又向右转。我也轻快地锁上了门。三人紧贴着溜出大门,我轻轻把大门关上,然后三人一连串走下楼梯,一同喘了一口大气,我们逃出来了!
我们先到附近朋友家去休息一下,吃几口饭,向我们的领导同志们请得准许----这不很容易,不过我们还是得到了准许才逃走的。这是在1973年12月9日。我们过了3年流亡生活,1977年2月搬入三里河新居。流亡的生活当然艰苦,可是我们不必担惊受怕了。
锺书不愿再提的事,我始终没有向他再提过,可是从“掺沙子”到流亡的那番往事,毕竟是我一生难忘的亲身经历,也是应该让大家知道的一段历史。别人的传说,都不详、不尽、不实。我应该在自己有生之年,把这段往事公之于众,我说的话可有我负责。
(杨绛先生特意惠赐本报发表)
【注】五-一六案:五-一六指文化大革命中北京的一个名为“首都五-一六红卫兵团”的小组织。他们借19 67年5月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五-一六通知》的机会,以贯彻这个《通知》为由,建立秘密组织,进行秘密活动,散发、张贴攻击周恩来总理的传单,当时被视为反动组织,后来很快就被清查出来,为首分子被公安机关逮捕,问题基本解决。但到1 968年,又成立了以陈伯达为组长的中央清查“五-一六”专案领导小组,在清查中许多反对林彪、江青一伙的干部、群众,被打成“五-一六”分子,清查运动严重扩大化。
(原载于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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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非被打真相
肖凤
1973年12月7日是一个黑暗的日子。那一天,我的丈夫林非被一根大棒毒打,我自己的手指也被咬得鲜血淋漓。那男人殴打时用力极很,手中的大棒当即断成两截。那时正值隆冬季节,林非身穿棉袄,挡住大棒的右臂还被打肿和打破,鲜血淤积,漆黑一片,让我深感恐惧而又心疼不止。
我连忙领着林非去医院看病,接诊的医生一边替他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辣,还开列了诊断的证明书,嘱咐我们好好防备打人者的继续行凶。我搀扶着林非从医院回家,走进大门就瞧见公用的走廊里,堆积着许多霉烂的垃圾――吃剩的鸡骨头、长绿毛的橘子皮、碎布条、碎纸片,而打人和咬人的这对夫妇已经走掉了。第二天,在林非单位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宣队,训斥林非怎么敢跟×××吵架,说是他那声势显赫的同学,当时炙手可热的一位高官将会来干预,威胁说要遣送林非去北大荒继续劳动锻炼,还派人上我教书的学校,找到了主持工作的一位领导,要他来压制我。这位领导是老革命,刚从“牛鬼蛇神”的队伍中解放出来,他在我教书的学校里工作了十几年,对我十分了解,一听就知道他们说的不是真话,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此时,我们刚从河南的五七干校回来不久,与离别了许久的年幼的儿子团聚,日夜都提心吊胆地害怕林非又被赶到更遥远的地方去,觉得他们的用心真是狠毒,却也只好找出家中所有积蓄的零钱,替林非买了一件厚厚的羊皮大衣,好抵御那儿冰天雪地的严寒气候。我整天忧愁地思忖着打人者的阴险,想用这么大的后台来压垮和摧毁我们。林非曾在五七干校患过一场大病,为了护理他的身体,并且减轻他精神上的压力,我打算跟他一起前往,可是儿子又太幼小,不能让稚嫩的生命随同我们去受罪,得保护他很好地长大成人,商量的结果是林非先走,我和儿子等一等再说。幸亏那位当时的高官与我们素不相识,无仇无怨,所以并未听信一面之词,将林非置于死地。
我们好不容易地熬过了十年浩劫的岁月,更何况林非早在肃反运动中就被指责为立场右倾,反右运动中又被指责为犯有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曾在公开的会议上受到过批判,面对着这样坎坷的遭遇,他从“文革”开始后,就只敢采取躲避和逍遥的态度,却还被“造反派”不依不饶地在长篇大字报上称为“漏网右派”,常常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之中。好不容易难熬的岁月终于过去了,有关的处分也都获得了公正的纠正。我们多么想安安静静地度日,高高兴兴地工作,可是咬人者不断地通过口头和文字的谣言,再三地进行人身攻击,现在又在一张报纸上大肆说谎,所以我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把林非被打的真相公诸于众,相信善良和公正的读者朋友们会作出自己判断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68年春天,我怀孕了。我的婆母知道消息后,放下了由她照看的三个外孙,千里迢迢地从上海来到北京,准备迎接将要诞生的婴儿。因为林非是她老人家最小和最疼爱的儿子,所以也十分慈爱地照顾着我。我们三人挤在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小屋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大床、一张小床和一个书桌之外,几乎就没有空地了。我们躲在狭仄的空间里,却也享受着亲情的温馨。这一年冬天,我的儿子降生,小屋里又增添了一个新人,在拥挤的屋子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满屋子都拴上了晾尿布的绳子,上面悬挂着洗过的尿布,竟像是万国旗一样。有一天,一位在林非单位里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骑着自行车来我家看望,竟腾不出一席之地招待他坐下。
当时几代同堂住在一间屋子里,是众多青年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我们还曾经跟另外三对夫妇同住在一个单元里面,和谐地相处得像朋友一般,有的邻居至今依旧相互来往。这位文学批评家跟我们是同代人,心灵很容易相通,看着我们如此窘迫的处境,就动了恻隐之心。当时正值“文革”的“斗批改”阶段,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因此也决定分配两间住房让我们搬家。林非有一位后来大名鼎鼎却又流亡国外的同事,就是跟我们一起搬进这座楼房的。
我原来犹豫着不想搬迁到陌生的地方去,但是当时的处境实在太困难了,一是我的产假只有56天,又正值“清理阶级队伍”期间,绝不允许请假,不满两个月的儿子白天只能交给婆母照料,她老人家已经是将届古稀的高龄,真于心不忍,却又毫无办法,只能晚上下班后自己带着儿子,请老人家休息。二是在全国‘清理阶级队伍“的高潮中间,婆母的女婿也就是我们的姐夫,忽然被诬陷为“叛徒”,隔离审查,不许回家。其实他只是上海一座大型工厂的总工程师,老实巴交,什么问题也没有的。姐姐是小学校长,每天都早出晚归,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管,她精神压力又很大,频频来信,述说困难,希望母亲早些南归。三是居委会一个戴红袖章的老”红卫兵“,常常上我们原来的住处敲门,逼迫报了临时户口的婆母离开北京。林非和我又必须天天上班,在这万般无奈的紧急关头,我的女友介绍了一位家住郊区的农村大嫂,与我们见面相识,说是如果聘请她帮助我们照顾小孩,我的婆母就得以回到上海慰藉她受难的女儿,这也许是解决困境的唯一办法。这位善良的农民大嫂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绝对不能与我们夫妇共居一室,这个要求自然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于是我不想搬迁也只得搬迁了。咬人者说我的婆母是为了分配住房才赶来充数的,这纯粹是造谣。我慈祥的婆母已经宁静地安息于九泉底下,不会再遭受到任何精神上的伤害了。
在我们搬迁之后,开始时还相安无事,也曾稍稍地点头和说一两句寒暄的话语。咬人者是很讲究保养自己的,吃鸡蛋只吃丹青而不吃蛋黄,吃西瓜也只吃瓜心而不吃外圈,她要把蛋黄和西瓜的外圈赏给我们,都被我严肃地拒绝了。因为我出生于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的家教就是“不受嗟来之食”。
她偶或露面的女婿,听说是北京某著名大学赫赫有名的“造反派”二把手,可是在当时风云突变的“文革”狂潮中,该所大学的“造反派”一把手忽然失宠于“中央文革”的“旗手”,他忍受不了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颜色,竟悬挂在大学校园里一棵老树桠上自杀了。我们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自己正面临着种种压力,已经感到焦头烂额,身心交瘁,哪有闲暇去过问人家的事情,这还是听到住在旁边单元里一位红学大师的夫人匆匆说起的。
从此以后,咬人者和她的丈夫确实显得有些焦躁,当情绪分外低沉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她根本无视我的人格,无视我作为母亲的存在。在她的心目中,别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几等,供她颐指气使地嘲讽和戏弄,包括我幼小的儿子在内,一概都是如此。她这种霸道的态度,和对我儿子的人格的漠视,实在伤透了我的心,使我意气难平。而当我有时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时,似乎也感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后来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大棒,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看来被殴打和咬噬的命运,从开始时就笼罩于我们的头顶了。
我和林非在几年前奉命去干校时,怕儿子过于幼小,还不适宜去“经风雨,见世面”,只好把儿子托付给那位忠厚和质朴的农村大嫂,并且把两人每个月工资的极大部分都留给了她,她也尽心尽力地带领着我的儿子,跟我儿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是我们几年来耗尽了原来就是极为低微的工资,经济情况显得十分拮据,从干校回到北京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能力供养一个保姆了。这位善良的农村大嫂非常理解我们经济上的困难,她也愿意另找一家经济收入比我们高的住户去帮工,于是她就和我们很友好地分手了。
我上班的学校,离家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每天赶公共汽车早出晚归,有时就把儿子带在身边。那时候常常要跟学生一起去郊区农村“开门办学”,只好也带着年幼的儿子,和几个女同学睡在老乡家里的土炕上。又教书,又下地,又带着儿子,回家后真是感到劳累不堪。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见过洗衣机,正好院子里有一位帮助人们洗衣服的农村大嫂,大家都称呼她为“余嫂”,我也请余嫂帮助洗衣服。1973年12月7日,适逢我刚从郊区农村返京,就请余嫂替我洗洗从农村带回来的衣服,因为几天之后还得带着儿子下乡,时间很紧张,让余嫂赶快洗起来。可是咬人者故意抬杠,坚持要余嫂先给她洗,她的时间比我充裕得多了,为什么要如此着急,于是就争论起来了。在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的口角中,她忽然伸出双臂要抓住我的脸庞,我长得比她高,赶紧向后仰起头,并且伸出双手挡住她,没想到她竟用自己双手紧紧抓住我右手的食指,飞快地塞进嘴里狠命咬了一口,当时抽出来就鲜血迸流。她这个当作是如此的突然和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有来得及躲闪。中国有句老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连大字不识半个更画不成圆圈的阿Q都懂得这个道理,想不到她竟会如此行事。俗话说食指连心,我疼痛得大叫起来,林非从房间里奔了出来,想要解救我。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举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咬人者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咬人者诬称我们将她提起又摔下了不知有多少次,请问我们哪里有这种大力士般的力气?造谣造得实在太荒唐了。而且既然已经跌得晕头晕脑,怎么又能够像她自己不得不承认的咬我的食指呢?打了和咬了人,还要可恶地造谣,真是不知天下有羞耻事。在此次冲突中,我们自始至终都是只动口没动手,咬人者和打人者则是又叫骂又动手。他们的表演和所作所为,让我看清了他们本来的面目。面对着她的造谣生事,我深深地庆幸自己的人格比造谣者要高尚得无可比拟了。
这咬人者确实是造谣、攻击和欺负别人的能手,她曾散布过侮辱一位已故著名哲学家人格的流言,那位学者的女儿(一位著名女作家)就曾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批驳。还有一位外国文学教授由于讲述了在她家里,听说过她丈夫攻击自己老师的一则谣言,她就威逼这位教授写出书面文字,保证从未听说过此事。她还散布过自己丈夫的几位年轻同事,“拿我们的钱不还”,后来连她丈夫都否认这谣言说,“一切以我说的为准”,可见造谣的伎俩是如何的轻率与离奇。
为了澄清咬人者发表的造谣诬陷的文字,我只好放下手里正在撰写的稿子,将二十六年前的那件事实真相写出来公诸于众。我对自己写的文字负责到底。在我的有生之年,只要咬人者再度造谣,作为被咬者的我,一定要再次澄清事实的真相。林非单位里有几位充满正义感的同事,先后打来了电话,要我们必须反驳恶意的谣言。我庆幸自己终于生活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这是新时期给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现在已经不是只许咬人者造谣,而不允许被咬者说明事实真相的时代了。我尊敬所有善良和公正的同胞,但是对于一向造谣、攻击和迫害我们的咬人者,是愿意奉陪到底的。
刊载于北京《鲁迅研究月刊》1999年第12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