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可与骑马相比,车就是我的座驾。清晨五点半,大多数人还在熟睡时,我往停车场走去。零下21度,空气清冽,顿时睡意全消。黑漆漆的天上,一弯新月,两三颗星星。想起一首诗:“月亮是夜的伤口,每颗星星都像血滴。”月亮倒真是夜晚撕开的一道口子。星星却不像血滴,是泪滴。
点着火,热车的同时正好为车铲雪。上车,双手已冻僵,手套不管用。倒车出来,上路。空旷的街道,热闹前的寂静。
高速。每天的日常,也许我上辈子是路上的一颗石子。
多伦多的冬天总给人一种苍凉肃杀的感觉,不见一丝绿色的视野,狂风,青灰色的天空,辽阔,感觉好低矮。并排双向十六车道的401蜿蜒横穿多伦多,早上由西而东,晚上由东而西,一个夏天过去,晒得乌黑。秋日枫林红红黄黄,冬天雪泥横飞劈窗过。时不时身陷“前不见来者,后不见古人”的堵车迷阵,离家天犹黑,归家日早落。
仰头望天,一架飞机浮在天空中,像条鱼般慢慢游走,剩下我们这些人与车挣扎在路上。
也许我是后工业时代一颗被异化的螺丝钉。我还蛮喜欢开车的。
我喜欢开车从地下车库出来那一刻,车子从下面冲上陡坡,一跃而出,仿佛古代一员大将持枪纵马,冲到阵前,挑战对方将领。当然,我的面前没有一员大将,只有一条道路,我得赶紧开走,不能挡路。
我喜欢在路上,与后面的车拉开一大截距离的时候,从后视镜往后看,三、四条车道上,一大群车飞速朝我开来,车灯亮闪闪,飒飒飘扬如战旗,恍然若大兵压境,十万兵马正掩杀过来。
我喜欢自己能掌控的速度,越过一辆辆车,看两边的景物快速退去,风声在耳边呼啸,风驰电掣。。。
我喜欢在路上。路的两端,一端是家,进门后就是孩子家务生活,没有喘息;另一端是办公室,走进去,工作扑面而来,繁忙琐碎压力。Fully occupied。只有蜿蜒在高速公路上,可以放空,放空,再放空,可以任各种情绪、思绪纷飞,想心事、想刚看过的书,想怎么写文章……这两个小时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那些绕不过去的事情,下车再说。
我喜欢开车时听音乐,喜欢将音量调得大大的。听Imagine Dragons 一字一铿锵,I am gonna make it—natural! 听The Weekend缠缠绵绵絮絮叨叨: I spilled this blood for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