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这个城市很老,但我们很年轻。
年轻就认为整个的世界都属于自己,并且永远不会失去,所以觉得什么都熟悉,即使是陌生也不过是熟悉的前奏。
【陌生人】
阿骨打坐在紧挨着城门的如意茶馆里等待子矜的出现。
眼下他正玩味着手里的青瓷茶杯,看着这纯净的杯身和纤细的柄,渐渐地对这个茶杯产生了不可思议地眷恋之情。他想,子矜是否和这个茶杯是否会一样给他纯净的感觉呢。想到这里,他不禁有点担忧地将茶杯放下来小心地搁在透明的茶几上。这时候,他看到了斜对面全身着黑色打扮的女孩。他从她苍白的几乎透明的脸和惊惶转移的眼神中看到了这个女孩身上的乖觉。
从明净的玻璃望出去,可以看到城墙的侧影。那青黑色的城砖微微地有点腐朽,城墙的顶部零星地冒出几棵瘦骨伶仃的狗尾草。在这样一个明媚的秋日黄昏,它显得是那样的萧瑟和寂寥。城门是一个城市的灵魂——阿骨打记不起这个概念从什么地方来的但他也不想去管。他不觉得自己的感伤是宿命的东西,他觉得这个不过是在特定时间突如其来的访客。比如说此刻,他认为他只要走出这个茶馆,离城墙远一点就可以将感伤也好,寂寥也好统统甩到脑后去。
子矜是阿骨打从未谋面的同城网友。他们常常聊天,但从来没有见过。阿骨打觉得这样很好,不必要将一个文字交道的人直接带到自己生活里,但是既然对方有这样一个要求,他还是没有犹豫地答应了。所以他先到这个地方等着,告诉了对方他将穿什么样的衣服。
等了半个多小时了,子矜仍没有出现。阿骨打有点失去耐心了,但是竟然也有几分如释重负。这时候,对面的女孩走了过来,她抱着一条白色的哈巴狗。本来,阿骨打是看见过这条狗的,进茶馆的门就看见了,但是以为是茶馆主人的,他还私下认为这样的女人养这样的狗才是相得益彰呢。加上看到这个女孩的时候她也没有狗,所以这时的阿骨打被吓了一跳。
“一个人吗?”女孩问。
“唔……”阿骨打站起来疑惑地看着她,暗地里快速地回忆子矜的言论,先比较了一回,觉得有些不象,“你是……?”阿骨打有点局促地等她接茬。
“我叫安卓,安心的安,卓越的卓。”女孩认真地介绍。
“哦,我叫阿骨打,”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请她坐下,“请坐下说话吧。”
“谢谢。你不是等人吧?”
“是,但是可能不来了也不一定。”阿骨打有点迟疑地回应道。
他们坐下后,阿骨打征得同意给安卓点了一杯绿茶。
“你的小狗很漂亮。”阿骨打违心地称赞了一句,实际上他不喜欢既像猫又象狗的哈巴儿,觉得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模糊近乎是一种耻辱,特别是女人若属于此种那就更有嘲讽意义了。
“是吗?它叫西蒙,不过是英文。”看来她似乎认为阿骨打不至于知道英文的西蒙是怎么个拼写法就没有细说。
“哦。”阿骨打首先想到的是那个叫保罗西蒙的家伙,想想那个老头再看看面前这个倦懒的毛茸茸的家伙他有点忍俊不禁所以只能微笑。
安卓显然不是个善于谈论者,不过她是个善于倾听者。不自觉中阿骨打发现天色已晚了。但是既然子矜还没有来找他,他也只好准备和安卓说再见了。
临走的时候,安卓掏出钢笔写电话号码的时候,阿骨打禁不住又吃惊了一回。在他看来毛笔替代小刀,钢笔替代毛笔,圆珠笔替代钢笔都有其必要处。在如今圆珠笔都要被淘汰的时代竟然还有人使用钢笔确实很新鲜。安卓苍白纤细的手指抚弄过的便笺交到他手上的时候他的心突然有点悸动。
“抱抱他吧,西蒙。”走出茶馆,安卓忽然将小狗放到地上命令。于是那个叫西蒙的家伙也不管阿骨打情不情愿就支起身子用前爪抱了抱阿骨打的右胫。
目送安卓在这个古老的有点破败的小街转弯处消失后,阿骨打才如梦初醒般俯身拍拍裤脚的印迹转身从另一边走开。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年轻就认为整个的世界都属于自己,并且永远不会失去,所以觉得什么都熟悉,即使是陌生也不过是熟悉的前奏。
【陌生人】
阿骨打坐在紧挨着城门的如意茶馆里等待子矜的出现。
眼下他正玩味着手里的青瓷茶杯,看着这纯净的杯身和纤细的柄,渐渐地对这个茶杯产生了不可思议地眷恋之情。他想,子矜是否和这个茶杯是否会一样给他纯净的感觉呢。想到这里,他不禁有点担忧地将茶杯放下来小心地搁在透明的茶几上。这时候,他看到了斜对面全身着黑色打扮的女孩。他从她苍白的几乎透明的脸和惊惶转移的眼神中看到了这个女孩身上的乖觉。
从明净的玻璃望出去,可以看到城墙的侧影。那青黑色的城砖微微地有点腐朽,城墙的顶部零星地冒出几棵瘦骨伶仃的狗尾草。在这样一个明媚的秋日黄昏,它显得是那样的萧瑟和寂寥。城门是一个城市的灵魂——阿骨打记不起这个概念从什么地方来的但他也不想去管。他不觉得自己的感伤是宿命的东西,他觉得这个不过是在特定时间突如其来的访客。比如说此刻,他认为他只要走出这个茶馆,离城墙远一点就可以将感伤也好,寂寥也好统统甩到脑后去。
子矜是阿骨打从未谋面的同城网友。他们常常聊天,但从来没有见过。阿骨打觉得这样很好,不必要将一个文字交道的人直接带到自己生活里,但是既然对方有这样一个要求,他还是没有犹豫地答应了。所以他先到这个地方等着,告诉了对方他将穿什么样的衣服。
等了半个多小时了,子矜仍没有出现。阿骨打有点失去耐心了,但是竟然也有几分如释重负。这时候,对面的女孩走了过来,她抱着一条白色的哈巴狗。本来,阿骨打是看见过这条狗的,进茶馆的门就看见了,但是以为是茶馆主人的,他还私下认为这样的女人养这样的狗才是相得益彰呢。加上看到这个女孩的时候她也没有狗,所以这时的阿骨打被吓了一跳。
“一个人吗?”女孩问。
“唔……”阿骨打站起来疑惑地看着她,暗地里快速地回忆子矜的言论,先比较了一回,觉得有些不象,“你是……?”阿骨打有点局促地等她接茬。
“我叫安卓,安心的安,卓越的卓。”女孩认真地介绍。
“哦,我叫阿骨打,”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请她坐下,“请坐下说话吧。”
“谢谢。你不是等人吧?”
“是,但是可能不来了也不一定。”阿骨打有点迟疑地回应道。
他们坐下后,阿骨打征得同意给安卓点了一杯绿茶。
“你的小狗很漂亮。”阿骨打违心地称赞了一句,实际上他不喜欢既像猫又象狗的哈巴儿,觉得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模糊近乎是一种耻辱,特别是女人若属于此种那就更有嘲讽意义了。
“是吗?它叫西蒙,不过是英文。”看来她似乎认为阿骨打不至于知道英文的西蒙是怎么个拼写法就没有细说。
“哦。”阿骨打首先想到的是那个叫保罗西蒙的家伙,想想那个老头再看看面前这个倦懒的毛茸茸的家伙他有点忍俊不禁所以只能微笑。
安卓显然不是个善于谈论者,不过她是个善于倾听者。不自觉中阿骨打发现天色已晚了。但是既然子矜还没有来找他,他也只好准备和安卓说再见了。
临走的时候,安卓掏出钢笔写电话号码的时候,阿骨打禁不住又吃惊了一回。在他看来毛笔替代小刀,钢笔替代毛笔,圆珠笔替代钢笔都有其必要处。在如今圆珠笔都要被淘汰的时代竟然还有人使用钢笔确实很新鲜。安卓苍白纤细的手指抚弄过的便笺交到他手上的时候他的心突然有点悸动。
“抱抱他吧,西蒙。”走出茶馆,安卓忽然将小狗放到地上命令。于是那个叫西蒙的家伙也不管阿骨打情不情愿就支起身子用前爪抱了抱阿骨打的右胫。
目送安卓在这个古老的有点破败的小街转弯处消失后,阿骨打才如梦初醒般俯身拍拍裤脚的印迹转身从另一边走开。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